直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驻港外国代表机构共有58间总领事馆,58间领事馆及5间官方认可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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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已与多个外国政府就其驻香港特别行政区领事馆在港的职能、特权和豁免权签订双边协定/协议。直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已有9份协定/协议于宪报刊登。这些双边协定/协议的文本载录于律政司的双语法例资料系统网站,并可通过下列超连结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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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已与4个国际组织达成有关在香港设立办事处的协定和安排。这些协定和安排的文本载录于律政司的双语法例资料系统网站,并可通过下列超连结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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