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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06年7月1日起,破产管理署将会实施五天工作周,届时星期一至五的办公时间将会延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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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五 |
柜台服务
(包括公众查询服务) |
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 |
| 缴费处 |
上午9时至下午4时30分 |
| 服务员接听热线 |
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 |
| 见证服务# |
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上午10时30分至中午12时
下午2时至3时30分
下午4时至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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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亦可在办公时间以外,透过以下方法使用本署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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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 -
如欲获得更多相关资料,请浏览「政府五天工作周」网页,网址:http://www.gov.hk/info/5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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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节的见证服务时间的名额将以先到先得的形式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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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段 |
每个时段派发的名额数目 |
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上午10时30分至中午12时
下午2时至3时30分
下午4时至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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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
2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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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体积不可超过30厘米(濶) x 8厘米(厚) x 36厘米(长)。
切勿把现金投入寄存办理箱内。
本署不会发出认收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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