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ve-day week  
 
 
 
 
 

由2006年7月1日起,破产管理署将会实施五天工作周,届时星期一至五的办公时间将会延长如下:

  星期一至五
柜台服务
(包括公众查询服务)
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
缴费处 上午9时至下午4时30分
服务员接听热线 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
见证服务# 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上午10时30分至中午12时
下午2时至3时30分
下午4时至5时
 
 

市民亦可在办公时间以外,透过以下方法使用本署的服务:

  • 登入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网站(www.gov.hk/tc/business/registration/deregistration/compulsory.htm)使用本署的互联网网上查册服务,查阅破产案/强制性清盘案记录;
  • 如递交文件*,可使用本署设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大堂楼层正门入口询问处附近的寄存办理箱;
  • 致电本署查询热线 2867 2448 听取有关破产案/强制性清盘案的录音资料,或浏览本署的网页(www.oro.gov.hk)以取得相关资料;以及
  • 透过电邮(oroadmin@oro.gov.hk)或传真(3105 1814)把查询传达到本署。
 
 

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 -

  (甲) 本署查询热线 (电话:2867 2448,传真:3105 1814,电邮:oroadmin@oro.gov.hk);或
  (乙) 1823 政府热线 (电话:1823,传真:2760 1823,电邮:tellme@1823.gov.hk);或网上表格:http://www.1823.gov.hk/c_form-enquiry.htm

如欲获得更多相关资料,请浏览「政府五天工作周」网页,网址:http://www.gov.hk/info/5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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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节的见证服务时间的名额将以先到先得的形式派发:
 

 

时段 每个时段派发的名额数目
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上午10时30分至中午12时
下午2时至3时30分
下午4时至5时
12
20
20
12

 

 

*

文件的体积不可超过30厘米(濶) x 8厘米(厚) x 36厘米(长)。
切勿把现金投入寄存办理箱内。
本署不会发出认收回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