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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 规 划 及 策 略 )

主 要 职 责 :

(a)

协 助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处 理 下 列 事 宜 :

(i)

谘 询 有 关 方 面 , 制 定 " 数 码 21 " 资 讯 科 技 策 略 , 包 括 订 定 目 标 、 拟 定 工 作 计 划 和 检 讨 执 行 工 作 的 进 度 ;

(ii)

制 定 有 关 电 子 政 府 的 政 策 和 策 略 , 以 及 跨 部 门 的 电 子 政 府 计 划 ;

(iii)

监 督 总 目 710 整 体 拨 款 项 下 的 行 政 工 作 电 脑 化 计 划 的 拨 款 申 请 审 批 工 作 。

(b)

就 上 文 (a) 项 所 述 的 职 责 , 督 导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办 公 室 ( 办 公 室 ) 的 A 、 C 和 SD 部 的 工 作 。

(c)

就 推 行 上 文 (a) 项 所 述 的 政 策 和 策 略 , 向 办 公 室 负 责 营 运 的 组 别 提 供 意 见 和 协 助 。

(d)

按 政 府 资 讯 科 技 总 监 的 指 示 , 执 行 其 他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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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覆检日期 : 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