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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法院今天(6月10日)签发手令,通缉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前主席陆大镛。他涉嫌参与走私香烟活动,被廉政公署起诉贪污及串谋诈骗,但今天缺席审讯。
60岁的陆大镛是南洋兄弟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前主席,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1项串谋诈骗的罪名。
被告早时获法庭批准以现金300万元担保外出,但没有出席今天的审讯,法官邱志立签发手令通缉被告。
任何人士如获悉被告下落,或知道任何协助缉拿的资料,请致电2526 6366与廉署联络。
同案两名被告,包括39岁的恒骏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高洁,以及40岁的恒骏营业经理陈继新,押后至6月11日提堂。
在2003年3月至2004年2月期间,3名被告涉嫌与其他人士串谋,接受内地香烟买家的利益,促使南洋兄弟向恒骏出售「红双喜」香烟;并串谋于2003年11月至04年2月期间,诈骗南洋兄弟,隐瞒陆大镛在恒骏拥有的权益。
陆大镛及高洁也涉嫌在2002年12月至2004年2月期间,串谋接受别人接受利益,促使金叶(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成为「红双喜」香烟的买家及、或向金叶供应「红双喜」香烟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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