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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法院今天(5月13日)裁定,1名40岁男子楼宇按揭诈骗罪名成立,被判入狱65个月。
被告2006年2月至6月期间联同多名男女以虚假楼宇契据及其他假文件,向1间本地银行申请为两个位于北角的住宅单位进行按揭,成功借得1,100万元。
其中1个住宅单位的真正业主,于2006年6月从银行信件中得悉其单位已被抵押,事件因而被揭发。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接手调查案件,去年3月14日在柴湾区拘捕被告。
被告其后被落案控以协助及教唆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以及串谋诈骗的罪名,今天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及被判入狱。
涉及同案而被捕的35岁男子和56岁女子,较早前分别被判入狱42个月及4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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