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闻网
用户
密码
登记/
个人化网页
*
网页指南主页
*
* 天气
*
* 交通情况
*
* 类别:
*
**
财经
*
*
**
教育与就业
*
*
**
社区与健康
*
*
**
环境
*
*
**
治安
*
*
**
基建与物流
*
*
**
行政与公民事务
*
*
*  政府评论
*
* 新闻焦点
*
* 都会生活
*
* 儿童天地
*
* 摄影廊
*
* 短片集
*
* 大众心声
*
* 施政报告
*
* 财政预算案
*
* 关于我们
*
*
*
*司法机构
*
*立法会
*
*区议会
*
*宣传短片
*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繁体简体纯文字PDARSS
*
*
  2008年7月10日
劳工
*
承认中医纸修订九月生效
*
劳工处

     劳工处今天(7月10日)表示,《2006年为雇员权益作核证(中医药)(杂项修订)条例》有关《雇员补偿条例》的部分,9月1日生效。

 

     修订适用于生效当天或之后,因工受伤或患上《雇员补偿条例》指定职业病的雇员,其注册中医发出的核证,获得承认。

 

     今年9月1日或之后,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的雇员,获注册中医认为其暂时丧失工作能力,并发出病假纸,有关雇主雇主须承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肺尘埃沉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下的类似修订同日实施;届时,因肺尘埃沉病及/或间皮瘤寻求注册中医诊治,可获发还相关的医疗费用。

 

     更多雇员补偿的资料,可浏览这里


返回页顶
* 劳工处工伤补偿查询及销假预约服务 *
*
*
* 列印
* 电邮本页
*
*
*
相关连结
*
*
*
其他新闻: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页 | 财经 | 教育与就业 | 社区与健康 | 环境 | 治安
基建与物流 | 行政与公民事务
政府评论 | 新闻焦点 | 都会生活 | 儿童天地 | 摄影廊 | 短片集
大众心声 | 施政报告 | 财政预算案 | 关于我们 | 联络我们 | 重要声明 | 私隐政策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浏览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