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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船舶注册 - 简介
已有超过150年船舶注册、视察和检验历史的香港船舶注册,隶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凡是符合国际海上安全和保护环境污染要求的船舶,都可满足在香港注册的要求。香港船舶注册的优势 :
香港注册船舶

  • 拥有高资历和负责任的专业员工,随时提供技术支援和意见


  • 全球其中一处采用低税率制度


  • 豁免船舶从国际营运所得的利得税


  • 与主要贸易伙伴订立双重课税宽免安排的协议

  • 在香港注册船上工作的海员,没有国籍限制

  • 清廉、高效和切合商业的公营服务

  • 优质一流的船舶管理、融资、通讯、法律和其他设施

  • 完全独立而健全的普通法制

  • 进入中国内陆的枢纽

香港船舶注册的服务范围
  • 临时和永久注册

  • 临时和永久注册船舶的抵押注册

  • 转管租约船舶的注册


可接受注册的船舶
  • 船舶的过半数权益由一名或超过一名”合资格”的人拥有,或
    由一个身为”合资格”的人的法人团体在转管租约(光船租赁)下经营

  • 船舶在注册时并无同时在香港以外地方注册

  • 船舶委有代表人


费用

船舶注册在香港需缴付注册费和吨位年费,主要是用作弥补运作开支。

税务

香港注册船舶从国际营运所得的利润,可获豁免课利得税。香港亦已和下列国家就船舶从国际营运所得的利润,达成宽免双重课税协议,预期香港将会与其他贸易伙伴订立双重课税宽免安排的协议。

  • 比利时
  • 中国
  • 丹麦
  • 德国
  • 荷兰
  • 新西兰
  • 挪威
  • 新加坡
  • 南韩
  • 斯里兰卡
  • 英国
  • 美国

其他资料

就进一步的资料,请联络 :


    总注册主任
    香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3楼
    香港船舶注册处

    电话: (852) 2852 4383
    传真: (852) 2541-8842
    电邮: hksr@mardep.gov.hk
    电传: 65443 MARHQ 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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