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分三阶段实施五天工作周,有关安排如下:
* 第一阶段二00六年七月一日实施
法院星期六不会作出任何开庭编排,但资深大律师、大律师和律师在高等法院举行的认许
仪式,由个别法官自行编排的聆讯,以及法例规定的聆讯,则不在此限。裁判法院采用新
的星期六开庭轮值安排,以处理新羁押案件,详情请参阅司法机构网页上的当日审讯案件
表。
* 第二阶段二00七年一月一日实施
下列办事处星期一至星期五延长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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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的谘询柜台及公众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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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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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时至下午5时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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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的谘询柜台及公众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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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6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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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膳时间照常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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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及公共关系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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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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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时至下午6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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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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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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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时至下午6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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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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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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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时至下午6时 |
* 下列办公室/服务由二00六年七月一日起的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照常办
公,直至另行通告。
- 法院登记处及裁判法院的总务处
- 会计部
- 执达主任办事处
- 遗产承办处
- 宣誓处
- 高等法院图书馆
- 法庭语文组柜台服务
* 第三阶段的安排详情将于日后公布。
如有查询,请致电热线 2869 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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