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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服务及设施
司 法 机 构 五 天 工 作 周

司法机构分三阶段实施五天工作周,有关安排如下:

* 第一阶段二00六年七月一日实施

         法院星期六不会作出任何开庭编排,但资深大律师、大律师和律师在高等法院举行的认许
         仪式,由个别法官自行编排的聆讯,以及法例规定的聆讯,则不在此限。裁判法院采用新
         的星期六开庭轮值安排,以处理新羁押案件,详情请参阅司法机构网页上的当日审讯案件
         表。

* 第二阶段二00七年一月一日实施

          下列办事处星期一至星期五延长服务时间。

  终审法院的谘询柜台及公众查询服务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时
    下午2时至下午5时45分

  高等法院的谘询柜台及公众查询服务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6时
    (午膳时间照常服务)

  终审法院和区域法院的图书馆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50分至下午6时
    (午膳时间照常服务)

  新闻及公共关系组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下午2时至下午6时

  投诉组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下午2时至下午6时

  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下午2时至下午6时

* 下列办公室/服务由二00六年七月一日起的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照常办          公,直至另行通告。

  • 法院登记处及裁判法院的总务处
  • 会计部
  • 执达主任办事处
  • 遗产承办处
  • 宣誓处
  • 高等法院图书馆
  • 法庭语文组柜台服务

* 第三阶段的安排详情将于日后公布。

 如有查询,请致电热线 2869 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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