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须 履 行 什 么 税 务 责 任
应 在 那 份 报 税 表 填 报 租 金 收 入 及 怎 样 填 报
你 应 在 B.I.R. 表 格 第 5 7 号 内 , 填 报 从 联 权 或 分 权 拥 有 的 物 业 所 收 得 的 租 金 收 入 。 [怎 样 填 报 , 请 参 阅 填 写 及 提 交 物 业 税 报 税 表 ]
你 应 在 B.I.R.表 格 第 5 8 号 内 , 填 报 由 法 团 或 团 体 拥 有 的 物 业 所 收 得 的 租 金 收 入 。 [怎 样 填 报 , 请 参 阅 填 写 及 提 交 物 业 税 报 税 表 ]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 B.I.R. 表 格 第 6 0 号 )
怎 样 计 算 物 业 税
(A)
何 谓 出 租 收 入
在 收 回 「 不 能 追 回 的 租 金 」 时 , 你 须 把 该 笔 款 项 当 作 收 回 年 度 的 出 租 收 入 , 并 在 该 年 度 的 报 税 表 内 申 报 。
( 请 注 意 : 有 资 格 ( 请 按 这 裹 ) 并 已 选 择 以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方 法 计 税 的 业 主 , 可 在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下 , 申 索 扣 减 他 为 购 买 物 业 而 支 付 的 按 揭 贷 款 利 息 。 )
[ 请 参 阅 示 例 ]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可 否 减 少 我 的 税 款
请 参 阅
请 按 这 里 参 看 不 适 宜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的 示 例 。
你 亦 可 使 用 本 局 的 软 件 计 算 应 缴 税 款,以 得 知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会 否 对 你 有 利 。
如 物 业 是 自 用 作 商 业 用 途 , 可 否 获 得 税 务 宽 减
在 本 港 经 营 行 业 、 专 业 或 商 业 的 法 团 , 则 可 以 书 面 向 本 局 申 请 豁 免 缴 付 可 抵 销 利 得 税 的 物 业 税 。
如 不 同 意 评 税 , 我 应 该 怎 样 做
如 大 厦 的 公 用 地 方 作 出 租 用 途 , 个 别 业 主 有 何 税 务 责 任
然 而 , 如 大 厦 业 主 已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 按 《 建 筑 物 管 理 条 例 》 第 1 6 条 规 定 , 业 主 所 具 有 的 与 建 筑 物 公 用 部 分 有 关 的 权 力 和 职 责 , 须 由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行 使 及 执 行 。 因 此 ,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须 代 表 大 厦 所 有 业 主 申 报 收 入 和 缴 税 。
相 关 资 料 及 小 册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