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务 资 料 :
个 别 人 士 :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什 么 是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按《税 务 条 例》所 征 收 的 直 接 税 有 三 种 , 分 别 为 就 得
自 任 何 职 位 及 受 雇 工 作 入 息 征 收 的 薪 俸 税 , 就 业 务 利 润 征
收 的 利 得 税 , 及 就 物 业 收 入 征 收 的 物 业 税
。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并 非 征 税 项 目 , 而 是 为 缴 交 利 得 税 及 物 业 税 的 个 别 人 士 提
供 一 项 税 务 宽 减 。 任 何 人 士 如 只 收 取 应 课 薪 俸 税 入 息 , 无 须 考 虑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
|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如 何 减 少 我 的 税 款 |
经 营 业 务 以 赚 取 利 润 的 东 主 / 股 东
和 出 租 物 业 以 赚 取 租 金 的 业 主 均 须 按 标 准 税 率 缴 纳 利 得 税 及 物 业 税 。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评 税 会 把 个 别 人 士 应 缴 付 薪 俸 税 、 利 得 税 和 物 业 税 的 入 息 合 计 ,
然 后 会 从 该 总 额 扣 除 下 列 项 目 :
余 款 (如 有 的 话) 会 以 薪 俸 税 所 使 用 的 税
率 征 税 。
由 于 纳 税 人 每 年 的 入 息 和 扣 除 额 并 不 相 同 , 同 一 纳 税 人 今
年 申 请 有 利 , 明 年 申 请 未 必 有 利 。 但 你 不 需 为 此 烦 恼 , 本 局 的 电 脑 会 自 动
核 算 以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方 式 计 税 是 否 对 你 有 利 , 本 局 会 以 你 最 有 利 的 情 况 来
计 算 你 的 税 项 并 向 你 发 出 税 单 。 请 参 看 "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简 介 " 下 的 例 一 、 例 二 及 例 三 。 经 营 业 务 人 士 可
按 这 里 , 参 看 另 一 些 例 子。
在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的 评 税 内 , 已 就 应 评 税 入 息 支 付 的 任
何 税 款 将 获 抵 免 。 如 已 支 付 的 税 款 总 额 超 过 根 据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评 税 征 收 的
税 额 , 该 等 款 项 将 会 退 回 。
| |
| 已
婚 人 士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的 处 理 方 式 |
| |
| 已 婚 而 并 非 与 配 偶 分 居 , 且 夫 妇 均 有 应 课 税 入 息 的 人 士 , 如 要 选 择
以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方 法 计 税 , 则 必 须 夫 妇 一 同 申 请 。 |
| |
| 夫 妇 分 开 评 税 并 不 适 用 于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 已 婚 人 士 的 入 息 总 额 在 作
出 适 当 的 扣 减 后 , 须 与 其 配 偶 的 入 息 总 额 合 计 而 成 夫 妇 共 同 入 息 总 额
, 然 后 评 税 。 |
| |
| 如 该 个 别 人 士 的 扣 除 款 额 与 亏 损 款 额* 的 总 和 超 出 其 入 息 总 额 , 该 超
出 的 款 额 应 在 抵 销 其 配 偶 入 息 总 额 后 方 可 结 转 , 以 抵 销 未 来 各 课 税 年
度 该 个 别 人 士 的 入 息 总 额 , 而 该 结 转 余 款 不 应 超 逾 该 个 别 人 士 未 能 抵
销 的 亏 损 款 额* 。 |
| |
| 通 常 合 并 评 税 的 应 缴 税 款 , 会 根 据 夫 妇 二 人 在 扣 减 后 的 入 息 总 额 比
例 分 摊 , 而 他 们 会 各 自 获 发 给 评 税 通 知 书 。请 参 看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简 介 " 下 的 例 四 。 |
| |
| * 「 亏 损 款 额 」是 指 该 课 税 年 度 内 业 务 上 的 亏 损 与 按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方
法 计 税 下 承 前 各 年 度 的 亏 损 的 总 和 。 |
| |
| 谁 人 可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
| |
| 任 何 个 人 在 有 关 课 税 年 度 符 合 下 述 条 件 , 便 可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
|
| |
|
1. |
年 满 18 岁 或 以 上 , 或 未 满 18 岁 而 父 母 双
亡 ; 及 |
|
2. |
本 身 为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或 临 时 居 民 , 或 如 属 已 婚 ,
其 配 偶 为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或 临 时 居 民 。 |
就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而 言:-
|
1. |
「 永 久 性 居 民 」是 指 通 常 居 住 于 香 港 的 人
士 。 |
|
2. |
「 临 时 居 民 」是 指 符 合 下 述 情 况 的 人 士 : 该 人 在 其 选 择
的 课 税 年 度 内 , 曾 在 香 港 逗 留 一 次 或 多 次 为 期 超 过 180 天 , 或 在 两 个
连 续 的 课 税 年 度 (其 中 一 个 是 其 选 择 的 课 税 年 度) 内 , 在 香 港 逗 留 一 次
或 多 次 为 期 超 过 300 天 。 |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的 期 限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必 须 于 下 列 时 限 内 提 出(以 期 限 较 后 者
为 准):
| |
|
|
有 关 年 度 终 结 后 两 年 内(例 如 : 选 择 2007/08 年 度 的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必 须 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提 出); 或 |
|
有 关 年 度 的 薪 俸 税 、 利 得 税 或 物 业 税 评 税 或 补 加 评 税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两 个 月 内 。 |
如 何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你 只 须 填 写 有 关 课 税 年 度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B.I.R. 表 格
第 60 号 ) 第 6 部。 便 可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即 使 你 未 有 在 报 税 表 内 作 出 选 择 , 但 只 要 未 过 上 文 所 述 的
期 限 , 你 仍 可 利 用 I.R. 表 格 第 76C 号
作 有 关 选 择 。 填 妥 后 请 将 表 格 邮 寄 (香 港 邮 政 总 局 信 箱 132 号) 或 传 真 (2877
1232) 交 回 本 局 。
你 可 以 电 子 方 式 填 写 I.R. 表 格 第 76C 号 , 然 后 利 用 认 可
的 数 码 证 书 在 表 格 上 作 电 子 签 署 , 经 互 联 网 提 交 税 务 局 。 如 想 使 用 电 子 方
式 填 写 I.R. 表 格 第 76C 号 ,请 首 先 在 你 的 电 脑 安 装 电 子 表 格 程 式 , 然 后 下
载 电 子 表 格 I.R. 表 格 第 76C 号, 放 入 电 子 表 格 程 式 中 。 如 需 进 一 步 资 料 ,
请 参 阅 本 局 网 页 电 子 服 务 : 电 子 表 格
。
如 属 已 婚 而 并 非 与 配 偶 分 居 , 且 夫 妇 均 有 应 课 税 入 息 , 夫
妇 须 一 同在 两 人 的 报 税 表 或 I.R. 表 格 第 76C 号 上 签 署 , 才 能 办 妥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的 手 续 。 夫 妇 两 人 须 各 自 填 报 各 自 的 入 息 在 各 自 的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上 (B.I.R. 表 格 第 60 号 ) 。

常 见 问 题 及 答 案
如 欲 参 阅 有 关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的 常 见 问 题 及 解 答 , 请 按 这
里 。

怎
样 计 算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的 应 缴 税 款
请 参 阅 :计
算 税 款

相 关 小 册 子
如 欲 参 阅 有 关 的 小 册 子 - 「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简 介 ─ 是 否 可 透
过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得 到 税 务 宽 减 」 ,请 按 这
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