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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法 会 十 题 : 薪 俸 税 统 计 数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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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为 今 日 (七 月 九 日) 在 立 法 会 会 议 上
陈 智 思 议 员 的 提 问 和 财 经 事 务 及 库 务 局 局 长 陈 家 强 的 书 面 答 覆 :
问 题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会 :
(一) 过 去 三 个 课 税 年 度 , 按 标 准 税 率 纳 税 人 士 除 外 , 其 他 纳 税 人 缴 纳 的
薪 俸 税 税 款 占 他 们 的 收 入 的 平 均 百 分 比 , 以 及 他 们 缴 纳 的 最 高 及 最 低 薪 俸
税 款 额 ; 及
(二) 有 关 上 个 课 税 年 度 的 薪 俸 税 的 最 新 数 据 (利 用 附 件 一 表 格 提 供 该 等 数
据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一) 有 关 的 统 计 数 字 载 列 于 附 件 二 表 一 。
(二) 2006-07 课 税 年 度 的 有 关 统 计 数 字 载 列 于 附 件 二 表 二 。
完
附 件:
2008 年 7 月 9 日 (星 期 三)
香 港 时 间 11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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