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
物 及 新 闻 公 报 : 新
闻 公 报 : 昔 日 新 闻
环 保 设 施 可 享 税 务 扣 除
* * * * * * * * * *
为 鼓 励 商 界 使 用 环 保 设 施 , 政 府 将 为 该 些 设 施 提 供 加 快 的 税 务 扣 除 。
该 项 建 议 为 二 零 零 八 至 零 九 年 度 财 政 预 算 案 的 措 施 之 一 , 并 已 列 入 在
昨 日 (四 月 二 十 五 日) 刊 宪 的 《2008 年 收 入 条 例 草 案 》 中 。 当 局 在 立 法 会 通
过 条 例 草 案 后 , 便 会 修 订 《 税 务 条 例 》 。
政 府 发 言 人 表 示 , 合 资 格 的 设 施 分 为 两 个 类 别 - - 环 保 机 械 和 环 保 装
置 。
政 府 发 言 人 说 : 「 环 保 机 械 包 括 由 环 境 保 护 署 管 理 的 优 质 机 动 设 备 管
理 系 统 下 注 册 的 低 噪 音 建 筑 工 程 机 械 或 工 业 装 置 , 和 符 合 根 据 由 环 境 保 护
署 执 行 的 各 条 条 例 所 订 规 定 的 废 物 处 置 、 废 水 处 理 及 空 气 污 染 控 制 机 械 或
工 业 装 置 。 」
他 说 : 「 在 利 得 税 下 , 为 提 供 合 资 格 机 械 而 引 致 的 资 本 开 支 , 在 购 买
年 度 可 百 分 之 一 百 扣 除 。 」
发 言 人 续 说 : 「 环 保 装 置 主 要 是 再 生 能 源 装 置 , 包 括 太 阳 能 光 伏 装 置
、 风 力 发 电 装 置 、 废 物 转 化 能 源 装 置 等 。 其 他 合 资 格 装 置 , 是 在 由 机 电 工
程 署 管 理 的 香 港 建 筑 物 能 源 效 益 注 册 计 划 下 注 册 的 能 源 效 益 建 筑 物 装 置 。
」
他 说 : 「 在 利 得 税 下 , 在 由 购 置 年 度 起 的 连 续 五 年 , 每 年 可 扣 除 为 建
造 环 保 装 置 而 招 致 的 资 本 开 支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 」
合 资 格 的 机 械 和 装 置 , 将 在 新 加 入 《 税 务 条 例 》 的 附 表 17 的 第 1 部 和
第 2 部 分 别 列 出 。 在 修 订 《 税 务 条 例 》 后 , 纳 税 人 可 在 他 们 的 2008-09 及
其 后 课 税 年 度 的 报 税 表 申 索 扣 除 。
在 实 施 有 关 建 议 前 , 纳 税 人 可 能 已 拥 有 和 使 用 环 保 机 械 及 装 置 。 在 这
情 况 下 , 纳 税 人 可 选 择 在 2008-09 年 度 百 分 之 一 百 扣 除 有 关 机 械 在 折 旧 免
税 额 计 划 下 的 递 减 价 值 , 或 就 有 关 装 置 而 言 , 在 由 2008-09 年 度 起 的 连 续
五 年 , 每 年 扣 除 开 支 剩 余 额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
完
2008 年 4 月 26日 (星 期 六)
香 港 时 间 11 时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