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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金 融 公 司 本 地 员 工 获 豁 免 薪 俸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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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豁 免 薪 俸 税 (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 令 》 今 日 ( 六 月 一
日 ) 在 宪 报 刊 登 。 该 令 由 行 政 长 官 会 同 行 政 会 议 作 出 , 旨 在 豁 免 受 雇 于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或 在 该 公 司 担 任 职 位 的 中 国 公 民 或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使 其 无 需
缴 付 根 据 《 税 务 条 例 》 ( 第 112 章 ) 第 8 条 应 征 收 的 薪 俸 税 。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在 一 九 五 六 年 成 立 , 其 使 命 是 在 发 展 中 的 国 家 , 促 进 资
本 市 场 和 生 产 企 业 的 发 展 , 从 而 促 进 这 些 国 家 私 营 机 构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该
公 司 是 世 界 银 行 集 团 的 其 中 一 个 成 员 机 构 。
自 其 香 港 办 事 处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启 用 ,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一 直 要 求 该 办
事 处 的 本 地 员 工 可 获 豁 免 薪 俸 税 。 现 时 ,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在 其 他 国 家 办 事 处
的 当 地 员 工 大 部 分 都 获 豁 免 缴 税 。 而 其 香 港 办 事 处 的 非 本 地 员 工 , 亦 根 据
有 关 的 国 际 公 约 和 《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协 定 》 , 享 有 薪 俸 税 豁 免 。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较 早 前 表 示 正 考 虑 将 它 在 亚 洲 的 办 事 处 的 地 区 职 能 合 并
, 并 将 合 并 后 的 亚 洲 枢 纽 设 于 香 港 或 其 他 亚 洲 城 市 。 该 公 司 更 表 示 , 豁 免
其 本 地 员 工 缴 纳 薪 俸 税 , 会 是 它 继 续 留 在 香 港 的 重 要 因 素 。
行 政 当 局 在 考 虑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有 关 豁 免 薪 俸 税 的 要 求 时 , 考 虑 了 各 相
关 因 素 。 首 先 ,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继 续 在 香 港 设 办 事 处 和 扩 展 业 务 会 为 香 港 带
来 好 处 。 该 公 司 的 使 命 是 促 进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私 营 机 构 的 投 资 。 它 在 促 进 区
内 债 券 市 场 发 展 方 面 亦 担 当 催 化 角 色 。 该 公 司 保 留 在 港 办 事 处 , 将 显 示 其
对 香 港 政 治 和 经 济 稳 定 的 信 心 , 及 其 对 香 港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的 肯 定 。
再 者 , 豁 免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香 港 办 事 处 的 本 地 员 工 缴 付 薪 俸 税 , 大 体 上
与 国 际 做 法 一 致 。 该 公 司 目 前 在 62 个 国 家 设 有 办 事 处 , 而 几 乎 所 有 国 家 都
豁 免 该 公 司 当 地 员 工 缴 税 。
第 三 , 给 予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薪 俸 税 豁 免 , 会 有 助 它 招 聘 内 地 华 人 和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在 香 港 办 事 处 工 作 。 这 会 鼓 励 更 多 中 国 公 民 和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担 任 香 港 办 事 处 的 专 业 和 高 层 管 理 职 位 , 在 世 界 银 行 集 团 取 得 更 卓 越 地 位
。
答 允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的 要 求 , 会 有 助 吸 引 该 公 司 保
留 并 扩 充 在 香 港 的 办 事 处 。 由 于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具 有 重 要 的 国 际 地 位 , 该 公
司 在 香 港 设 立 办 事 处 , 除 有 助 维 持 香 港 的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形 象 外 , 也 可 使 金
融 活 动 增 加 , 为 本 港 的 经 济 带 来 好 处 。
完
2007 年 6 月 1 日 (星 期 五)
香 港 时 间 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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