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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07年 度 薪 俸 税 及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宽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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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政 司 司 长 唐 英 年 今 日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在 财 政 预 算 案 中 建 议 宽 免 2006
- 07 年 度 百 分 之 五 十 的 薪 俸 税 及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 每 宗 个 案 以 15,000 元 为
上 限 。
这 项 宽 免 措 施 , 预 计 有 超 过 135 万 名 须 缴 纳 2006 - 07 年 度 薪 俸 税 及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的 人 士 受 惠 , 其 中 超 过 100 万 人 2006 - 07 年 度 应 缴 税 款 可
以 减 半 , 其 余 人 士 亦 可 获 宽 免 15,000 元 税 款 , 合 共 会 令 政 府 在 2007 - 08
年 度 的 收 入 减 少 约 81 亿 元 。
今 次 建 议 的 宽 免 措 施 , 与 1999 年 及 2003 年 的 退 税 措 施 不 同 。 过 去 两
次 是 退 还 已 缴 付 的 税 款 , 今 次 则 是 宽 免 来 年 应 缴 的 税 款 。 市 民 只 需 在 今 年
5 月 如 常 填 报 2006 - 07 年 度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 待 法 例 通 过 后 , 税 务 局 便
会 在 评 税 时 作 出 税 款 扣 减 。 薪 俸 税 纳 税 人 会 在 2007 年 7 月 底 开 始 陆 续 收 到
已 作 扣 减 的 税 单 , 而 税 款 一 般 在 2008 年 1 月 才 到 期 缴 付 。
另 一 方 面 , 由 于 建 议 的 宽 免 只 适 用 于 2006 - 07 最 后 评 税 , 市 民 仍 须
依 时 缴 付 在 今 年 四 月 开 始 到 期 的 第 二 期 2006 - 07 年 度 薪 俸 税 暂 缴 税 款 。
已 缴 交 的 暂 缴 税 会 按 《 税 务 条 例 》 用 以 支 付 2006 - 07 年 度 最 终 的 应 缴 税
款 及 2007 - 08 年 度 暂 缴 税 款 。 如 尚 有 余 额 的 话 , 才 作 退 还 。
赚 取 租 金 收 入 或 营 业 利 润 的 人 士 , 如 符 合 资 格 , 一 般 可 通 过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来 享 有 税 款 扣 减 。 他 们 可 在 填 写 2006 - 07 年 度 报 税 表 时 提 出 申
请 , 税 务 局 会 就 每 宗 申 请 验 算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可 否 减 低 申 请 人 的 税 款 , 并 以
对 他 较 为 有 利 的 方 式 评 税 。
除 了 上 述 措 施 外 , 财 政 司 司 长 亦 建 议 把 2007 - 08 年 度 的 薪 俸 税 税 阶
及 边 际 税 率 回 复 至 2002 - 03 年 度 水 平 , 并 提 高 了 子 女 免 税 额 及 个 人 进 修
开 支 扣 除 上 限 。
市 民 可 浏 览 税 务 局 网 页 (http://www.ird.gov.hk/chi/tax/budget2007.htm)
查 阅 预 算 案 建 议 的 税 务 宽 减 措 施 及 计 算 减 免 税 款 的 示 例 , 亦 可 经 电 话 传 真
服 务 2598 6001 索 取 有 关 资 料 。
完
2007 年 2 月 28 日 (星 期 三)
香 港 时 间 19 时 3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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