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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时 递 交 报 税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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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务 局 发 言 人 今 日 (五 月 二十九 日) 提 醒
未 递 交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的 市 民 , 尽 早 在 六 月 二 日 或 之 前 将 填 妥 的 报 税 表 交
回 税 务 局 。 独 资 业 务 东 主 则 须 在 八 月 二 日 或 之 前 交 回 。
市 民 可 参 阅 连 同 报 税 表 发 出 的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指 南」 , 大 部 份 填 表 的 问 题
可 以 在 指 南 内 找 到 答 案 。 如 需 其 他 资 料 及 协 助 , 请 浏 览 税 务 局 网 页 (www.ird.gov.hk)
或 致 电 187 8022 查 询 。
除 递 交 文 本 报 税 表 外 , 市 民 亦 可 透 过 互 联 网 或 音 频 电 话 提 交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 为 向 市 民 提 供 更 称 心 的 服 务 , 税 务 局 今 年 提 升 了 网 上 报 税 系 统 的 功 能
。 除 了 可 直 接 连 系 税 务 局 网 页 , 查 阅 各 项 免 税 额 及 税 率 外 , 系 统 亦 增 加 多
项 详 尽 提 示 及 强 化 多 项 功 能 , 包 括 「预 填 资 料」、「估 计 税 款」、「储 存 资 料」 及 「检
视 和 列 印」 。 去 年 成 功 透 过 互 联 网 或 电 话 提 交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的 人 士 , 可 自
动 获 延 期 一 个 月 至 7 月 3 日 。 首 年 使 用 电 子 报 税 人 士 , 亦 可 获 延 期 两 星 期
至 6 月 16 日 。
发 言 人 说 :「市 民 如 未 能 在 报 税 表 发 出 后 一 个 月 内 填 妥 报 税 表 , 可 立 即 转 用
电 子 方 式 报 税 , 如 在 宽 限 期 内 办 妥 , 便 可 免 却 因 逾 期 交 表 而 受 罚 。」
要 使 用 「电 子 报 税」 服 务 , 市 民 需 要 持 有 数 码 证 书 , 或 登 记 成 为 「税 务 易」 通
行 密 码 用 户 。 登 记 手 续 非 常 简 便 , 市 民 可 在 网 上 (www.esd.gov.hk)
申 请 或 致 电 24 小 时 电 话 自 动 登 记 热 线 183 2033 , 输 入 「税 务 编 号」(该 编 号
已 印 明 在 报 税 表 首 页) 及 香 港 身 分 证 号 码 , 「启 动 密 码」 将 在 3 个 工 作 天 内 邮
寄 往 登 记 人 的 通 讯 地 址 。
税 务 局 网 页 上 设 有 网 上 报 税 示 范 及 有 关 「电 子 报 税」 服 务 的 进 一 步 资 料 , 市
民 可 浏 览 网 页 , 或 致 电 187 8011 查 询 。
完
2006 年 5 月 29 日 (星 期 一)
香 港 时 间 19 时 2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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