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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法 会 : 财 经 事 务 及 库 务 局 局 长 恢 复 《2006 年 收 入 条
例 草 案》 二 读 辩 论 致 辞 全 文 (只 有 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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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为 财 经 事 务 及 库 务 局 局 长 马 时 亨 今 日 (五 月 二十四 日) 在 立 法 会 会 议 上 恢
复 《2006 年 收 入 条 例 草 案》 二 读 辩 论 的 致 辞 全 文:
主 席 女 士:
财 政 司 司 长 在 二 零 零 六 至 零 七 年 度 财 政 预 算 案 中 提 出 了 一
些 与 收 入 有 关 的 建 议 , 草 案 的 目 的 是 修 订 《税 务 条 例》 以 落 实 预 算 案 公 布 的
其 中 两 项 税 务 宽 减 建 议 。
第 一 项 建 议 是 减 低 薪 俸 税 边 际 税 率 , 把 第 二 、 第 三 和 最 高
边 际 税 阶 的 税 率 各 减 一 个 百 分 点 , 即 由 现 时 的 百 分 之 八 、 十四 和 二十 , 分 别
减 至 百 分 之 七 、 十三 及 十九 。
第 二 项 建 议 是 把 居 所 贷 款 利 息 扣 除 期 限 延 长 三 年 , 至 为 期
十 年 。
如 条 例 草 案 获 得 通 过 , 有 关 减 低 薪 俸 税 边 际 税 率 的 建 议 ,
将 由 二零零六 至 零七 课 税 年 度 起 生 效 ; 而 有 关 居 所 贷 款 利 息 扣 除 的 建 议 , 则 由
二零零五 至 零六 课 税 年 度 起 生 效 。
内 务 委 员 会 于 四 月 二十八 日 决 定 无 需 就 条 例 草 案 成 立 法 案 委
员 会 , 并 支 持 条 例 草 案 恢 复 二 读 , 我 谨 此 感 谢 各 位 议 员 让 条 例 草 案 尽 快 恢
复 二 读 。
刚 才 多 位 议 员 都 有 就 财 政 预 算 事 宜 提 出 意 见 , 于 今 日 下 午
的 动 议 辩 论 , 我 将 会 代 表 政 府 发 言 。所 以 刚 才 议 员 提 出 的 观 点 , 我 们 将 于 届
时 回 应 。
最 后 , 我 恳 请 各 议 员 支 持 《2006 年 收 入 条 例 草 案》 。
多 谢 主 席 女 士 。
完
2006 年 5 月 24 日 (星 期 三)
香 港 时 间 16 时 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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