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形象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 搜寻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主页
最新消息
关于本局
刊物及新闻公报
公开资料
政策
税务资料 - 个别人士/公司业务
税务资料 - 其他
公用表格及小册子
电子服务
招标公告
常见问题
联络我们
相关网页

刊 物 及 新 闻 公 报 新 闻 公 报 : 昔 日 新 闻
  

新 闻 稿

(资 料 来 源 : 香 港 政 府 新 闻 网 )
 

纳 税 人 虚 假 申 索 父 母 免 税 额 罪 成 被 判 入 狱

* * * * * * * * * * * * * * * * * * *


    一 名 纳 税 人 今 日 (五 月 十一 日) 在 九 龙 城 裁 判 法 院 被 裁 定 逃 税 罪 名 成 立 , 被 判 即 时 入 狱 两 个 月 。

    被 告 岑 志 雄 , 五十八 岁 , 承 认 六 项 蓄 意 意 图 逃 税 罪 行 , 在 1998 / 99 至 2003 / 04 六 个 课 税 年 度 中 , 根 据 《税 务 条 例》 就 申 索 「供 养 父 母 免 税 额」 及 「供 养 父 母 额 外 免 税 额」 , 作 出 虚 假 的 陈 述 , 触 犯 《税 务 条 例》 第 82 条 第 (1)(c) 款 。

    案 情 透 露 , 被 告 在 其 1998 / 99 至 2003 / 04 课 税 年 度 报 税 表 上 或 在 给 予 税 务 局 的 信 件 中 作 出 有 关 的 申 索 。 被 告 在 上 述 的 报 税 表 或 信 件 中 , 讹 称 其 父 母 在 上 述 各 课 税 年 度 连 续 全 年 与 他 同 住 。 按 照 报 税 表 或 信 件 中 的 陈 述 , 税 务 局 准 予 被 告 有 关 其 父 母 的 「供 养 父 母 免 税 额」 及 「供 养 父 母 额 外 免 税 额」 。

    税 务 局 经 调 查 发 现 , 被 告 的 父 母 在 有 关 年 度 并 非 通 常 居 住 于 香 港 。 在 1998 / 99 至 2003 / 04 六 个 课 税 年 度 内 , 被 告 父 亲 只 逗 留 在 香 港 四 天 而 其 母 亲 则 仅 逗 留 在 香 港 六 天 。 《税 务 条 例》 规 定 , 申 索 「供 养 父 母 免 税 额」 其 中 的 一 项 条 件 是 申 索 人 的 父 或 母 必 须 通 常 居 住 于 香 港 ; 而 申 索 「供 养 父 母 额 外 免 税 额」 的 附 加 条 件 是 申 索 人 的 父 或 母 在 该 有 关 课 税 年 度 内 必 须 连 续 全 年 与 申 索 人 同 住 而 无 须 付 出 十 足 费 用 。

    被 告 在 1998 / 99 至 2003 / 04 六 个 课 税 年 度 所 申 索 的 「供 养 父 母 免 税 额」 及 「供 养 父 母 额 外 免 税 额」 各 合 共 330,000 元 ; 其 涉 及 的 少 征 收 税 款 总 额 为 42,794 元 。

    税 务 局 发 言 人 提 醒 市 民 ,《税 务 条 例》 订 明 逃 税 是 刑 事 罪 行 。 一 经 定 罪 , 每 项 控 罪 最 高 刑 罚 为 入 狱 三 年 和 罚 款 五 万 元 , 另 加 一 笔 相 等 于 少 征 收 税 款 额 三 倍 的 罚 款 。




2006 年 5 月 11 日 (星 期 四)
香 港 时 间 16 时 23 分

返回页首

   

2003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008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