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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 五 至 零 六 年 度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今 日 寄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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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务 局 局 长 刘 麦 懿 明 今 日 (五 月 二 日) 介 绍 有 关 填 报 2005 至 06 年 度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事 宜 和 电 子 报 税 服 务 的 最 新 发 展 , 并 简 述 上 年 度 的 税 收 情 况
。
刘 麦 懿 明 表 示 , 市 民 应 小 心 阅 读 连 同 报 税 表 寄 出 的 「 填 表 指 南 」 , 正
确 填 报 , 准 时 于 1 个 月 内 (即 6 月 2 日 或 之 前) 递 交 填 妥 的 报 税 表 。 如 属 经
营 独 资 业 务 人 士 , 递 交 限 期 则 为 3 个 月 (即 8 月 2 日 或 之 前) 。 她 促 请 市 民
在 填 写 报 税 表 时 特 别 留 意 三 个 地 方 。
她 解 释 : 「 第 一 , 市 民 可 就 供 养 年 满 55 至 59 岁 的 父 母 / 祖 父 母 / 外
祖 父 母 申 请 免 税 额 。 第 二 , 每 名 受 供 养 子 女 的 免 税 额 已 由 3 万 元 增 加 至 4
万 元 。 第 三 , 财 政 司 司 长 在 2006 至 07 年 度 财 政 预 算 案 中 建 议 把 居 所 贷 款
利 息 扣 除 期 限 由 七 个 延 长 至 十 个 课 税 年 度 , 并 由 2005/06 课 税 年 度 起 生 效
。 想 继 续 申 请 扣 减 的 纳 税 人 不 要 忘 记 填 写 报 税 表 的 第 7 部 , 税 局 会 在 法 例
通 过 后 处 理 他 们 有 关 第 八 年 扣 减 的 申 请 。 」
有 关 调 低 边 际 税 率 的 建 议 , 刘 麦 懿 明 补 充 : 「 如 果 建 议 获 立 法 会 通 过
, 市 民 在 2007 年 1 月 开 始 缴 交 的 2006/07 年 暂 缴 税 将 自 动 以 新 的 税 率 计 算
, 市 民 无 须 作 出 申 请 。 」
税 务 局 今 日 已 向 一 百 八 十 四 万 名 市 民 发 出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 为 方 便 市
民 查 询 报 税 事 宜 , 该 局 由 今 日 至 五 月 三 十 一 日 特 别 调 配 员 工 支 援 查 询 热 线
, 并 延 长 职 员 接 听 电 话 查 询 时 间 。 市 民 可 在 星 期 一 至 五 上 午 八 时 三 十 分 至
晚 上 七 时 、 以 及 星 期 六 上 午 九 时 至 下 午 五 时 致 电 187 8022 查 询 。
税 务 局 亦 透 过 互 联 网 为 纳 税 人 举 办 「 网 上 税 务 讲 座 」 , 并 设 有 网 上 「
问 答 专 栏 」 , 欢 迎 市 民 提 出 问 题 , 税 务 局 会 定 期 解 答 查 询 。
关 于 电 子 报 税 , 税 务 局 今 年 进 一 步 加 强 网 上 报 税 服 务 的 主 要 功 能 包 括
「 预 填 资 料 」 、 「 估 计 税 款 」 、 「 储 存 资 料 」 及 「 检 视 和 列 印 」 。
刘 麦 懿 明 说 : 「 要 使 用 电 子 报 税 服 务 , 市 民 需 要 以 数 码 证 书 或 「 税 务
易 」 通 行 密 码 核 实 身 分 。 市 民 可 透 过 附 载 数 码 证 书 的 智 能 身 份 证 在 网 上 报
税 , 亦 可 选 择 在 网 上 申 请 成 为 「 税 务 易 」 通 行 密 码 用 户 或 致 电 24 小 时 「 电
话 自 动 登 记 热 线 」 183 2033 , 享 用 电 子 报 税 服 务 。 」
为 了 鼓 励 纳 税 人 使 用 电 子 报 税 服 务 , 去 年 成 功 透 过 互 联 网 或 电 话 提 交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的 人 士 , 可 自 动 获 延 期 一 个 月 , 即 延 期 至 7 月 3 日 。 其 他
使 用 电 子 报 税 人 士 , 亦 可 获 延 期 两 星 期 , 即 延 期 至 6 月 16 日 。
此 外 , 刘 麦 懿 明 亦 简 述 2005 至 06 年 度 的 整 体 税 收 临 时 数 字 。 在 2005
至 06 年 度 , 税 务 局 共 收 到 一 千 四 百 五 十 亿 元 税 款 , 较 上 一 年 度 增 加 一 百 七
十 三 亿 元 。 (详 情 见 下 表)
附 注 :
2005/06 税 收 (临 时 数 字)
-----------------------------------------
| 税 项 种 类 |
2004/05
(百 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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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
(百 万 元)
----------------- |
|
变 动
-------------- |
| 利 得 税 |
58,640 |
|
69,796 |
|
+19% |
| 薪 俸 税 |
33,990 |
|
37,494 |
|
+10% |
物 业 税 及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
4,079
----------------- |
|
4,461
----------------- |
|
+9%
|
| 入 息 及 利 得 税 总 额 |
96,709 |
|
111,751 |
|
+16% |
| 遗 产 税 |
1,468 |
|
1,676 |
|
+14% |
| 博 彩 税 |
12,057 |
|
11,938 |
|
-1% |
| 印 花 税 |
15,852 |
|
17,866 |
|
+13% |
| 其 他 |
1,596 |
|
1,789 |
|
+12%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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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 收 总 数 : |
127,682 |
|
145,020 |
|
+14% |
完
2006 年 5 月 2 日 (星 期 二)
香 港 时 间 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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