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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 公 报 : 昔 日 新 闻
若 干 行 政 费 用 将 会 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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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今 日 (一 月 六 日) 在 宪 报 刊 登 《2006 年 应 课 税 品
(费 用 调 整) 规 例》 、《2006 年 税 务 条 例 (修 订 附 表 5 及 11 - 费 用 调 整) 令》 及
《2006 年 商 业 登 记 (调 低 费 用) 规 例》 , 以 分 别 修 订 上 述 条 例 下 若 干 牌 照 及 服
务 的 费 用 。 新 收 费 将 会 在 二○○六 年 三 月 至 五 月 生 效 。
将 会 调 整 的 收 费 项 目 , 与 以 下 服 务 有 关 :
甲 . 根 据 《应 课 税 品 条 例》 向 应 课 税 品 贸 易 商 签 发 牌 照 及 各 类 证 明 书 , 贮
存 应 课 税 品 及 监 督 保 税 仓 ;
乙 . 根 据 《税 务 条 例》 申 请 要 求 税 务 上 诉 委 员 会 呈 述 案 件 ;
丙 . 按 照 《税 务 条 例》 的 规 定 , 根 据 《公 司 条 例》 就 撤 销 私 人 公 司 的 注 册 的
申 请 发 出 不 反 对 通 知 书 ; 以 及
丁 . 根 据 《商 业 登 记 条 例》 发 出 商 业 登 记 证 和 分 行 登 记 证 的 核 证 副 本 、 商
业 登 记 册 内 资 料 摘 录 的 核 证 副 本 和 未 经 核 证 的 副 本 、 商 业 登 记 证 复 本 和 分
行 登 记 证 复 本 。
政 府 发 言 人 说 :「 大 部 分 建 议 调 整 的 收 费 的 最 近 一 次 修 订 为 二○○○ 年 八
月 。 大 部 分 的 收 费 项 目 若 按 二○○五 至 ○六 年 度 价 格 计 算 , 均 未 达 到 收 回 全 部
成 本 的 水 平 。 它 们 只 收 回 3% 至 94% 的 成 本 。 是 次 收 费 调 整 会 把 有 关 收 费 调
高 7% 至 20% , 以 期 在 一 至 七 年 内 达 到 全 部 收 回 成 本 的 水 平 。 」
「 我 们 也 会 把 税 务 局 所 提 供 的 一 些 服 务 的 四 项 收 费 , 一 次 过 下 调 至 收
回 全 部 成 本 的 水 平 。 」
「 政 府 的 政 策, 是 根 据 " 用 者 自 付 " 原 则 , 把 各 项 收 费 大 致
定 于 足 以 收 回 所 提 供 服 务 的 全 部 成 本 的 水 平 。 虽 然 如 此 , 政 府 自 一 九 九 八
年 起 冻 结 大 部 分 收 费 ; 这 是 一 项 在 经 济 不 景 时 的 特 别 措 施 , 旨 在 减 轻 市 民
的 负 担 。 财 政 司 司 长 在 二○○○ 至 ○一 年 度 和 二○○四 至 ○五 年 度 的 财 政 预 算 案 演
辞 中 均 指 出 有 需 要 恢 复 调 整 政 府 收 费 。 」
发 言 人 表 示 , 政 府 已 在 二○○五 年 六 月 六 日 就 上 述 调 整 收 费 的 建 议 征 询 立
法 会 财 经 事 务 委 员 会 的 意 见 。 该 委 员 会 委 员 并 没 有 对 建 议 提 出 反 对 意 见 。
发 言 人 说 : 「 我 们 已 透 过 推 行 提 高 效 率 的 措 施 、 重 订 服 务 的 优 先 次 序
和 精 简 程 序 , 降 低 或 控 制 成 本 。 有 某 些 服 务 , 包 括 发 出 商 业 登 记 证 或 分 行
登 记 证 复 本 , 已 透 过 精 简 工 序 和 更 广 泛 使 用 资 讯 科 技 , 节 省 了 大 量 资 源 ,
令 这 些 服 务 的 成 本 在 过 去 数 年 大 幅 降 低 , 而 使 有 关 费 用 也 有 下 调 的 空 间 。
」
他 说 : 「 如 上 述 调 整 收 费 建 议 得 以 落 实 , 估 计 政 府 在 首 年 的 收 入 会 净
减 少 约 550 万 元 。 」
完
2006 年 1 月 6 日 (星 期 五)
香 港 时 间 16 时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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