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形象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 搜寻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主页
最新消息
关于本局
刊物及新闻公报
公开资料
政策
税务资料 - 个别人士/公司业务
税务资料 - 其他
公用表格及小册子
电子服务
招标公告
常见问题
联络我们
相关网页

刊 物 及 新 闻 公 报 新 闻 公 报 : 昔 日 新 闻
  

新 闻 稿

(资 料 来 源 : 政 府 资 讯 中 心 )
 


业 主 逃 税 被 判 入 狱 获 缓 刑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对 分 别 拥 有 一 个 位 于 愉 景 湾 和 九 龙 湾 的 出 租 物 业 的 夫 妇 , 因 逃 税 今 日 (六 月 二 十 二 日) 在 九 龙 城 裁 判 法 院 被 判 罪 名 成 立 , 丈 夫 被 判 入 狱 两 个 月 , 缓 刑 两 年 , 五 项 控 罪 各 罚 款 50,000 元 , 合 共 罚 款 总 额 250,000 元 ; 其 妻 子 亦 被 判 入 狱 两 个 月 , 缓 刑 两 年 , 四 项 控 罪 各 罚 款 50,000 元 , 合 共 罚 款 总 额 200,000 元 。

首 被 告 黄 观 仑 , 承 认 五 项 蓄 意 意 图 逃 税 罪 行 , 即 在 1997/98 至 2001/02 五 个 课 税 年 度 的 报 税 表 内 作 出 虚 假 的 陈 述 或 记 项 , 触 犯 【 税 务 条 例 】 第 82 (1)(b) 条 。 而 次 被 告 钟 美 静 乃 首 被 告 的 妻 子 , 干 犯 同 样 罪 行 , 承 认 四 项 蓄 意 意 图 逃 税 罪 行 , 即 在 1998/99 至 2001/02 四 个 课 税 年 度 的 报 税 表 内 作 出 虚 假 的 陈 述 或 记 项 。

案 情 透 露 , 两 名 被 告 分 别 将 各 自 拥 有 的 一 个 愉 景 湾 复 式 洋 房 单 位 及 一 个 九 龙 湾 工 业 大 厦 单 位 出 租 。 两 人 都 是 透 过 各 自 的 个 人 银 行 户 口 收 取 每 月 租 金 。 税 务 局 经 调 查 发 现 , 两 名 被 告 在 各 自 的 报 税 表 内 少 报 近 一 半 的 租 金 收 入 。 首 被 告 在 上 述 五 个 课 税 年 度 内 少 报 其 复 式 洋 房 单 位 的 租 金 入 息 达 1,234,000 元 , 次 被 告 则 在 上 述 四 个 课 税 年 度 内 少 报 其 工 业 大 厦 单 位 的 租 金 入 息 达 427,200 元 。 首 被 告 和 次 被 告 所 涉 及 的 少 征 收 税 款 分 别 为 146,240 元 和 46,052 元 。

税 务 局 发 言 人 提 醒 市 民 , 【 税 务 条 例 】 订 明 逃 税 是 刑 事 罪 行 。 一 经 定 罪 , 每 项 控 罪 最 高 刑 罚 为 入 狱 三 年 和 罚 款 五 万 元 , 另 加 一 笔 相 等 于 少 征 收 税 款 额 三 倍 的 罚 款 。



二○○五 年 六 月 二十二 日 (星 期 三)


返回页首

   

2003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008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