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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来 源 : 政 府 资 讯 中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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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税 务 通」 将 于 四 月 推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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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 税 人 可 在 税 务 局 的 展 览 摊 位 登 记 成 为 「 电 话 税 务 通
」 用 户 。 由 今 日 ( 二 月 一 日 ) 至 星 期 日 一 连 三 天 及 下 星 期 二 ( 二 月 五 日 )
, 税 务 局 在 铜 锣 湾 中 央 图 书 馆 展 览 馆 设 立 展 览 摊 位 , 介 绍 「 电 话 税 务 通 」
服 务 。
税 务 局 将 于 今 年 四 月 推 出 「 电 话 税 务 通 」 服 务 。 「 电 话
税 务 通 」 为 纳 税 人 提 供 2 4 小 时 的 自 动 化 服 务 , 让 他 们 经 电 话 或 「 公 共 服
务 电 子 化 计 划 」 的 平 台 , 查 询 个 人 税 务 资 料 。
税 务 局 发 言 人 表 示 , 纳 税 人 可 以 使 用 税 务 编 号 和 通 行 密
码 , 查 询 他 是 否 有 尚 未 递 交 的 报 税 表 、 税 务 局 是 否 已 向 他 发 出 评 税 通 知 书
、 他 已 缴 或 未 缴 税 款 的 详 情 和 储 税 券 帐 户 结 余 等 。
他 说 : 「 同 时 , 纳 税 人 亦 可 索 取 尚 未 递 交 的 报 税 表 及 评 税 通 知 书 的 副 本 、 缴 税 证 明 书 或 储 税 券 帐 户 结 单 。 」
纳 税 人 必 须 先 登 记 作 为 「 电 话 税 务 通 」 用 户 , 才 可 使 用
该 服 务 。 税 务 局 已 于 去 年 八 月 开 始 随 税 单 附 寄 登 记 表 格 。 市 民 亦 可 在 税 务
局 网 页 ( http://www.info.gov.hk/ird ) 下 载 或 经 电 话 传 真 服 务 ( 2598 6001 ) 索 取 表 格 。
未 登 记 的 纳 税 人 请 从 速 登 记 , 以 免 错 失 这 直 接 、 简 易 及 快 捷 的 服 务 。 「 电 话 税 务 通 」 可 让 纳 税 人 选 择 随 时 随 地 作 出 查 询 而 无 需 税 务 局 职 员 的 服 务 。
发 言 人 补 充 : 「 登 记 手 续 非 常 简 单 , 只 须 填 妥 登 记 表 格 , 邮 寄 或 亲 自 交 回 税 务 局 。 由 于 要 确 认 申 请 人 的 身 分 , 纳 税 人 在 表 格 上 签 名 时 , 须 采 用 以 往 报 税 表 的 签 名 式 样 。 基 于 同 样 理 由 , 税 务 局 不 能 接 受 以 图 文 传 真 交 回 登 记 表 格 。 」
税 务 局 将 由 二 月 十 八 日 至 二 十 三 日 , 在 湾 仔 税 务 大 楼 地 下 介 绍 及 示 范 这 项 服 务 。 欢 迎 市 民 参 观 , 并 即 场 填 写 和 递 交 登 记 表 格 。
完
二 ○ ○ 二 年 二 月 一 日 ( 星 期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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