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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料 来 源 : 政 府 资 讯 中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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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孟 加 拉 人 民 共 和 国 签 订 双 重 课 税 宽 免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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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长 官 会 同 行 政 会 议 在 一 月 十 六 日 根 据 《 税 务 条 例 》 制 定 命 令 , 以
实 施 最 近 与 孟 加 拉 人 民 共 和 国 签 订 的 航 空 运 输 协 定 中 关 于 双 重 税 项 豁 免 的
安 排 。
政 府 于 二 ○ ○ ○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与 孟 加 拉 人 民 共 和 国 签 订 民 用 航 空 运
输 协 定 , 这 协 定 载 列 有 关 航 空 公 司 双 重 课 税 的 宽 免 安 排 。
政 府 发 言 人 今 日 ( 一 月 二 十 二 日 ) 说 : 「 双 重 税 项 豁 免 为 香 港 与 孟 加
拉 人 民 共 和 国 的 航 空 公 司 , 在 对 方 地 区 内 营 业 所 得 的 利 润 和 资 产 提 供 双 向
的 税 项 豁 免 。 这 对 香 港 及 该 共 和 国 双 方 的 航 空 公 司 的 营 运 都 有 裨 益 。 」
他 解 释 : 「 我 们 的 政 策 , 是 在 香 港 与 其 双 边 民 航 颗 伴 磋 商 民 用 航 空 运
输 协 定 中 , 加 入 避 免 向 航 空 公 司 作 双 重 征 税 的 条 文 。 」
该 项 命 令 将 于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在 宪 报 刊 登 , 并 于 二 月 七 日 提 交 立 法 会 。
完
二 0 0 一 年 一 月 二 十 二 日 ( 星 期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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