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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事 先 裁 定

任 何 人 士 可 根 据 税 务 条 例 所 列 出 的 规 定 , 向 税 务 局 局 长 提 出 申 请 , 就 条 例 的 各 项 条 文 如 何 适 用 于 申 请 人 或 申 请 所 述 的 安 排 作 出 裁 定 , 该 等 申 请 是 需 要 缴 付 费 用 的 。 申 请 人 须 提 供 详 尽 的 资 料 , 税 务 局 方 可 作 出 事 先 裁 定 。

税 务 条 例 释 义 及 执 行 指 引 第 31 号 - 事 先 裁 定 提 供 了 此 项 服 务 的 进 一 步 详 情 。

经 选 取 为 与 公 众 利 益 相 关 的 裁 定 在 刊 物 及 新 闻 公 报 网 页 内 公 布 。 所 公 布 的 裁 定 只 供 一 般 参 考 之 用 。 有 关 详 情 , 请 参 阅 税 务 条 例 释 义 及 执 行 指 引 第 31 号 - 事 先 裁 定 第 38 及 39 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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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008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