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 装 程 式 时 电 脑 不
停 重 新 起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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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我 使 用 的 电
脑 作 业 系 统 为 视 窗 NT4.0 / 视 窗 2000 , 但 于 安 装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时 ,
电 脑 不 停 重 新 起 动 , 原 因 为 何 ? [答 案] |
安 装 程 式 时 发 生 系
统 档 案 版 本 冲 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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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我 于
安 装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时 出 现 对 答 盒 告 诉 我 一 些 系 统 档 案 版 本 发 生 冲
突 , 我 应 怎 么 办 ?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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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视 窗 95 安 装 程 式 时 发
生 的 误 差 |
| 3. |
我 于
安 装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时 出 现 讯 息 告 诉 我 MSVBVM60.DLL 档 案 不 存 在 ,
我 应 怎 么 办 ?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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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络 系 统 |
4. |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可 否 在 网 络 系 统 内 操 作 ?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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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 码 |
| 5. |
我 须
提 供 一 个 密 码 来 查 阅 资 料 , 该 密 码 是 什 么 ? 我 可 否 更 改 该 密 码 ?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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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萤 幕 上 看 不 到 按 钮 列 |
| 6. |
当 我
启 动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时 , 只 能 看 到 输 入 字 段 , 但 找 不 到 如 安 装 及 操
作 指 南 第 5 段 所 示 的 按 钮 如 < 建 立 新记 录 > 、 < 列 印 > 等
。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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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 找 相 同 姓 名 的 雇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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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我 有
两 个 姓 名 相 同 的 雇 员 。 当 我 利 用 < 姓 名 搜 寻 > 功 能 时 , 只 能 看
到 最 后 输 入 的 同 名 雇 员 的 资 料 , 但 我 须 修 订 的 是 前 一 名 雇 员 的 数 据 ,
我 应 怎 么 办 ?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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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56B 表 格 被 分 作 两 页
列 印 |
| 8. |
我 发
现 IR56B 列 印 本 须 分 开 两 页 列 印 。 可 否 把 IR56B 列 印 本 只 列 印 在 一 页
上 ? [答 案]
|
IR56B 记 录 核 对 表 上 所 列
的 雇 员 数 目 不 正 确 |
| 9. |
我 已
完 成 输 入 IR56B 记 录 及 成 功 列 印 IR56B 记 录 核 对 表 ; 但 我 发 现 IR56B
记 录 核 对 表 上 所 列 的 雇 员 数 目 与 本 公 司 雇 员 数 目 不 相 乎 , 又 发 现 并 未
有 列 印 一 些 雇 员 的 IR56B 打 印 文 本 , 我 应 怎 么 办 ? [答 案]
|
资 料 档 案 的 名 称 |
| 10. |
我 的 资 料 储 存 在 哪 里 和 档 案 名 称 是 什 么 ?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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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的 转 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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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我 曾 提 升 电 脑 系 统 , 并 采 用 了 一 部 新 电 脑 , 我 怎 样 能 把 旧 资 料 迁 移 往 新
电 脑 。 [答 案] |
资 料 复 原 |
| 12. |
我 曾 提 升
电 脑 系 统 , 并 采 用 了 一 部 新 电 脑 , 但 已 把 旧 电 脑 内 的 所 有 资 料 清 除 。 我
怎 样 做 才 能 把 资 料 复 原 ? [答 案] |
输 入 资 料 |
| 13. |
我 已 经 安 装 了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并 正 在 输 入 资 料 , 我 可 否 使 用 「 复 制 及
贴 上 」 的 方 法 从 其 他 软 件 复 制 一 些 资 料 , 例 如 姓 名 及 地 址 , 然 后 将 这 些
资 料 贴 上 至 税 务 局 软 件 的 有 关 项 目 内 ? [答 案]
|
将 资 料 从 本 身 的 系 统 直
接 输 出 至 税 务 局 软 件 的 资 料 档 案 内 |
| 14. |
我
的 公 司 发 展 了 本 身 的 电 脑 薪 俸 记 录 系 统 , 并 想 采 用 税 务 局 软 件 。 可 否 直
接 由 我 的 公 司 本 身 之 系 统 输 出 资 料 至 税 务 局 软 件 的 资 料 档 案 内 以 节 省 人
手 输 入 的 工 作 ? [答 案] |
于 视 窗 XP 运 作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3.4 版 本 下 磁 碟 储 存 及 列 印 一 份 IR56B 核 对 表 的 困 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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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我 使
用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3.4 版 本 在 电 脑 作 业 系 统 视 窗 XP 上 运 作 , 当 我 按
< 磁 碟 储 存 > 按 钮 时 , 为 什 么 我 不 能 储 存 有 关 的 IR56B 记 录 和
列 印 一 份 IR56B 核 对 表 ? [答 案]
|
如 何 为 两 位 或 以 上 雇 主
以 电 脑 格 式 递 交 雇 主 填 报 的 报 税 表 |
| 16. |
我 需
要 为 多 于 一 名 雇 主 递 交 雇 主 填 报 的 报 税 表 , 我 是 否 需 要 重 复 安 装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多 次 ? [答 案]
|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显 示
「 数 据 不 符 」 及 软 件 不 能 运 作 |
| 17. |
当 我
开 启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时 , 软 件 显 示 「 数 据 不 符 」 及 不 能 运 作 。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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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问: |
我
已 完 成 输 入 IR56B 记 录 及 成 功 列 印 IR56B 记 录 核 对 表 ; 但 我 发 现 IR56B
记 录 核 对 表 上 所 列 的 雇 员 数 目 与 本 公 司 雇 员 数 目 不 相 乎 , 又 发 现 并 未
有 列 印 一 些 雇 员 的 IR56B 打 印 文 本 , 我 应 怎 么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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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上 述
误 差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一 些 IR56B 记 录 被 更 改 为 修 订 或 补 充 IR56B 。 请 注
意 IR56B 记 录 核 对 表 只 汇 报 正 本 IR56B 记 录 而 < 全 部 列 印 > 功
能 亦 只 列 印 正 本 IR56B 记 录 。 请 再 次 启 动 程 式 并 检 查 是 否 所 有 IR56B
记 录 皆 更 新 为 正 本 IR56B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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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档 案 的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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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问: |
我 的 资 料 储 存 在 哪 里 和 档 案 名 称 是 什 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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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资 料 是 储
存 在 与 税 务 局 软 件 程 式 相 同 的 资 料 夹 内 。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的 预 先 设
定 的 资 料 夹 名 称 为 「 C:\IR56B 」 。 资 料 档 案 的 名 称 是 「 ir56b.mdb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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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的 转 移 |
| 11. |
问: |
我 曾 提
升 电 脑 系 统 , 并 采 用 了 一 部 新 电 脑 , 我 怎 样 能 把 旧 资 料 迁 移 往 新 电 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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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请 按 下 述
步 骤 操 作 :
| (a) |
在 新 电 脑 内 建 立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
| (b) |
把 ir56b.mdb ( 见 问 题 10 ) 复 制 至
已 安 装 了 税 务 局 软 件 的 资 料 夹 |
| (c) |
启 动 税 务 局 软 件 查 看 资 料 是 否 正 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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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 你 之 前 使 用 的 程 式
为 税 务 局 软 件 3.1 版 本 , 旧 资 料 库 将 会 被 转 换 成 新 格 式 的 资 料 库
, 详 情 请 参 阅 安 装 及 操 作 指 南 附 录 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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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复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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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问: |
我 曾 提
升 电 脑 系 统 , 并 采 用 了 一 部 新 电 脑 , 但 已 把 旧 电 脑 内 的 所 有 资 料 清 除 。
我 怎 样 做 才 能 把 资 料 复 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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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如 你 保 留
了 一 份 用 < 磁 碟 储 存 > 按 钮 储 存 的 软 磁 碟 资 料 副 本 , 你 会 找 到 一
个 名 叫 「 nnnnnnnn.mdb 」 的 档 案 , 而 「 nnnnnnnn 」 是 贵 公 司 的 商 业 登
记 号 码 。 如 该 档 案 没 有 损 坏 , 请 尝 试 执 行 下 述 步 骤 以 复 原 旧 资 料 :
| (a) |
在 新 电 脑 内 建 立 税 务 局 软 件 |
| (b) |
把 「 nnnnnnnn.mdb 」 复 制 至 已 安
装 了 税 务 局 软 件 的 资 料 夹 |
| (c) |
把 「 nnnnnnnn.mdb 」 改 名 为 「 ir56b.mdb
」 |
| (d) |
启 动 软
件 查 看 资 料 是 否 正 确 |
| 请 注 意
因 为 补 充 和 修 订 IR56B 记 录 没 有 包 括 在 该 「 nnnnnnnn.mdb 」 档 案
内 , 该 档 案 与 原 本 的 「 ir56b.mdb 」 档 案 并 不 完 全 相 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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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 入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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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问: |
我 已 经 安 装 了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并 正 在 输 入 资 料 , 我 可 否 使 用 「 复 制 及 贴 上 」 的 方 法 从 其 他
软 件 复 制 一 些 资 料 , 例 如 姓 名 及 地 址 , 然 后 将 这 些 资 料 贴 上 至 税 务 局 软
件 的 有 关 项 目 内 ? |
| |
答: |
就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而 言
, 本 局 建 议 你 使 用 「 复 制 及 贴 上 」 的 方 法 输 入 资 料 。 使 用 「 复 制 及
贴 上 」 的 方 法 会 将 一 些 看 见 的 键 码 , 例 如 「 输 入 键 」 ( "Enter
key" ) , 一 并 复 制 然 后 贴 上 至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的 有 关 输 入 项
目 内 。 这 将 会 引 至 资 料 格 式 错 误 。
无 论 怎 样 , 如 你 使 用 复 制 及 贴 上 的 方 法 , 请 确 定 没 有 将 任 何 「 输 入 键
」 ( "Enter key" ) 包 含 在 税 务 局 软 件 的 输 入 资 料 栏 位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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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 资 料 从 本 身 的 系 统 直 接 输 出 至 税 务 局 软 件 的 资 料 档 案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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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问: |
我 的
公 司 发 展 了 本 身 的 电 脑 薪 俸 记 录 系 统 , 并 想 采 用 税 务 局 软 件 。 可 否 直
接 由 我 的 公 司 本 身 之 系 统 输 出 资 料 至 税 务 局 软 件 的 资 料 档 案 内 以 节 省
人 手 输 入 的 工 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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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很 抱 歉 ,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并 未 设 有 这 项 功 能 。 不 过 , 贵 公 司 可 自 行 发 展 一 套
相 同 目 的 之 软 件 , 本 局 备 有 一 套 雇 主 自 行 制 定 软 件 规 格 , 随 时 可 供 用
户 参 考 。 贵 公 司 发 展 的 电 脑 格 式 必 须 经 税 务 局 测 试 才 可 获 批 准 。 如 欲
查 询 详 情 , 请 致 电 2594 5111 与 本 局 职 员 联 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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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视 窗 XP 运 作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3.4 版 本 下 磁 碟 储 存 及 列 印 一 份 IR56B
核 对 表 的 困 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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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问: |
我 使
用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3.4 版 本 在 电 脑 作 业 系 统 视 窗 XP 上 运 作 , 当 我 按
< 磁 碟 储 存 > 按 钮 时 , 为 什 么 我 不 能 储 存 有 关 的 IR56B 记 录 和
列 印 一 份 IR56B 核 对 表 ? |
| |
答: |
可 能 你 电
脑 的 设 定 令 税 务 局 IR56B 软件 不 能 正 常 执 行 列 印 及 储 存 的 工 作。请 要 求 拥
有<电 脑 系 统 管 理 员>的 同 事 为 你 从 新 安 装 税 务 局 IR56B 软件 如 下:
(a) 将 资 料 档 案「ir56b.mdb」另 储 存 作 后 备 之 用,
(b) 从 控 制 台 中 移 除 现 有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c) 微 软 中 文 视 窗 XP 家 用 版 或 视 窗 XP 商 用 版 使 用 者,请 按 这 里
(体 积 约 14MB,中 文 的 修 补 程 式 版 本 更 新 日 期 2006 年 4 月) ,
(d) 微 软 英 文 视 窗 XP 家用 版 或 视 窗 XP 商用 版 使 用 者,请 按 这 里
(体 积 约 14MB,英 文 的 修 补 程 式 版 本 更 新 日 期 2006 年 4 月)
(e) 由 「C:\Temp56B」 资 料 夹 从 新 安 装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到 原 本 的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资 料 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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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为 两 位 或 以 上 雇 主 以 电 脑 格 式 递 交 雇 主 填 报 的 报 税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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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问: |
我 需
要 为 多 于 一 名 雇 主 递 交 雇 主 填 报 的 报 税 表 , 我 是 否 需 要 重 复 安 装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多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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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如 果 你 安
装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多 次 , 不 单 让 你 的 电 脑 容 量 减 少 , 软 件 也 因 多 个
相 同 软 件 资 料 夹 相 冲 而 不 能 正 常 运 作 。
你 可 安 装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一 次 。 在 处 理 完 成 雇 主 甲 的 报 税 表 后 , 你
可 将 C:\IR56B 资 料 夹 中 雇 主 甲 的 资 料 档 案 「 ir56b.mdb 」 移 动 到 有 关
雇 主 甲 的 磁 碟 或 资 料 夹 。 如 雇 主 乙 有 关 的 「 ir56b.mdb 」 已 建 立 的 话
, 可 将 该 档 案 抄 录 到 C:\IR56B 继 续 有 关 工 作 ; 否 则 的 话 , 在 执 行 IR56B
软 件 时 , 该 软 件 会 建 立 一 个 空 白 资 料 档 案 以 备 输 入 资 料 。 因 为 不 同 雇
主 的 磁 碟 或 资 料 夹 中 的 「 ir56b.mdb 」 名 称 相 同 , 所 以 这 个 方 法 亦 存
在 一 点 风 险 , 在 抄 录 「 ir56b.mdb 」 到 有 关 雇 主 的 磁 碟 或 资 料 夹 时 一
定 要 小 心 注 意 该 资 料 档 案 属 于 那 一 个 雇 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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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显 示 「 数 据 不 符 」 及 软 件 不 能 运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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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问: |
当 我
开 启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时 , 软 件 显 示 「 数 据 不 符 」 及 不 能 运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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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当 你 输 入
IR56B 的 一 般 资 料 后 , 你 必 需 要 输 入 一 名 雇 员 的 IR56B 资 料 或 以 上 才
可 离 开 软 件 ; 否 则 上 述 疑 难 便 会 发 生 。 你 可 以 删 除 资 料 档 案 「 ir56b.mdb
」 及 从 新 开 启 税 务 局 IR56B 软 件 , 请 谨 记 输 入 至 少 一 名 雇 员 的 IR56B
资 料 后 才 可 离 开 这 软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