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补 充 表 格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及 52S 号
〕 ─ 常 见 问 题 及 解 答
( 适 用 于 2008 年 4 月 1 日 或 以 后 发 出 的 补 充 表 格 )
引 言
为 方 便 纳 税 人 及 税 务 代 表 , 现 载 列 一 些 常 见 问 题 及 解 答
, 以 供 参 考 。 |
| 问 (1)
| : |
如 果 我 选 择 在 税 务 局 网 页 下 载 电 子 版 补 充
表 格 , 并 以 列 印 本 连 同 唯 读 光 碟 / 唯 读 型 数 码 多 功 能 光 碟 递 交 , 是 否 需
要 在 递 交 前 剪 去 附 于 利 得 税 报 税 表 的 补 充 表 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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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
| : |
不 必 。 你 必 须 把 整 份 利 得 税 报 税 表 连 同 空 白 的
补 充 表 格 一 并 递 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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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2)
| : |
如 果 我 选 择 以 列 印 本 连 同 唯 读 光 碟 /
唯 读 型 数 码 多 功 能 光 碟 / 磁 碟 递 交 填 妥 的 补 充 表 格 , 应 怎 样 识 别 该
唯 读 光 碟 / 唯 读 型 数 码 多 功 能 光 碟 / 磁 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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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2)
| : |
你 应 在 唯 读 光 碟 / 唯 读 型 数 码 多 功 能 光 碟 / 磁 碟 上 贴 上 标 签 , 标 明 业 务 名 称
、 档 号 及 课 税 年 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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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3)
| : |
如 公 司 在 某 些 栏 位 没 有 数 额 可 供 填 写
, 可 否 把 该 栏 留 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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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3)
| : |
不 可 以 。 所 有 栏 位 均 须 填 写 。 如 没 有 数 额 , 可
填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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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4)
| : |
如 公 司 财 务 帐 目 有 角 / 分 位 数 字 , 在
填 写 利 得 税 报 税 表 时 , 是 否 须 填 上 角 / 分 位 数 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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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4)
| : |
无 须 。 你 应 省 略 角 / 分 位 数 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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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5)
| : |
应 如 何 在 栏 内 填 写 数 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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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5)
| : |
填 写 数 字 时 请 勿 加 逗 号 「 , 」 分 隔 , 并 请 把 数
字 靠 右 边 排 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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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6)
| : |
如 果 我 拟 备 了 12 个 月 以 上 ( 或 以 下 ) 的 帐
目 , 应 怎 样 填 写 报 税 表 内 有 关 财 务 资 料 的 栏 位 ? 是 否 须 要 把 款 额 摊
分 或 相 加 , 以 显 示 12 个 月 的 款 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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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6)
| : |
如 果 拟 备 了 12 个 月 以 上 ( 或 下 ) 的 帐 目 , 则
无 须 把 数 字 摊 分 ( 或 相 加 ) 。 在 填 写 报 税 表 的 财 务 资 料 栏 位 时 , 必
须 抄 录 资 产 负 债 表 及 损 益 表 上 的 款 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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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7)
| : |
根 据 填 写 附 注 及 说 明 , 我 可 能 须 要 提 供 与
我 有 金 钱 上 往 来 的 人 士 的 个 人 资 料 。 这 样 会 否 触 犯 《 个 人 资 料 ( 私
隐 ) 条 例 》 的 条 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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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7)
| : |
不 会 。 如 果 收 集 资 料 是 作 评 税 或 收 税 用 途 , 可
豁 免 受 保 障 资 料 条 文 管 限 。 详 见 《 个 人 资 料 ( 私 隐 ) 条 例 》 ( 香 港
法 例 第 486 章 ) 第 58 条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1.1 和 S1.1.1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2.1 和 S2.1.1 栏
[你 是 否 一 家 小 型 法 团 / 业 务 及 填 报 你 在 本 评 税 基 期 内 的 总 入 息 ]
| 问 (8)
| : |
什 么 是 小 型 法 团 / 业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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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8)
| : |
小 型 法 团 / 业 务 是 指 年 内 总 入 息 不 超 过
港 币 500,000 元 的 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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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9)
| : |
年 内 的 总 入 息 应 包 括 什 么 项 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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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9)
| : |
总 入 息 是 指 所 有 种 类 的 入 息 。 无 论 是
应 课 税 或 无 须 课 税 , 及 是 否 得 自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的 入 息 , 均 包 括 在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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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10)
| : |
出 售 固 定 资 产 所 得 的 收 入 , 是 否 应 包 括 在
总 入 息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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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0)
| : |
是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1.1.2 和 S1.1.3 栏
[ 说 明 制 备 本 年 度 核 数 师 报 告 书 的 核 数 师 名 称 , 并 说 明 核 数 师 报 告 书 的 签
署 日 期 ]
| 问 (11)
| : |
如 公 司 是 一 家 小 型 法 团 而 无 须 把 财 务 报 表
及 核 数 师 报 告 书 连 同 报 税 表 一 并 递 交 , 可 否 先 根 据 管 理 帐 目 的 资 料
填 写 报 税 表 及 将 其 提 交 , 稍 后 才 委 托 核 数 师 制 备 审 计 帐 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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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1)
| : |
不 可 以 。 你 必 须 在 填 写 报 税 表 前 制 备 财 务 报 表 、 核
数 师 报 告 书 及 计 算 表 等 文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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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12)
| : |
如 公 司 是 一 家 小 型 法 团 , 可 否 把 S1.1.2 栏 及 S1.1.3
栏 留 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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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2)
| : |
不 可 以 , 你 必 须 填 写 这 两 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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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13)
| : |
应 怎 样 填 写 第 S1.1.2 栏 的 核 数 师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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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3)
| : |
应 填 上 核 数 师 事 务 所 的 名 称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1.5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2.4 栏
[ 你 的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以 外 币 拟 备 ?]
| 问 (14)
| : |
如 公 司 以 外 币 拟 备 财 务 报 表 , 应 采 用 什 么 兑 换
率 把 外 币 款 额 转 换 为 港 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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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4)
| : |
你 应 采 用 该 年 度 截 至 帐 目 结 算 日 的 平 均 兑 换 率 。 你
可 采 用 本 网 址 所 载 的 主 要 外 币 兑
换 率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1.7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2.3 栏
[ 在 评 税 基 期 内 你 有 否 购 买 任 何 有 申 请 工 业 建 筑 物 或 商 业 建 筑 物 免 税 额 的
物 业 ?]
| 问 (15)
| : |
是 否 公 司 购 买 的 每 个 物 业 都 符 合 申 请 工 业 建 筑
物 或 商 业 建 筑 物 免 税 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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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5)
| : |
不 是 。 要 申 请 该 等 免 税 额 , 必 须 先 符 合 一 些 指 定 条
件 。 详 情 请 参 阅 《 税 务 条 例 释 义 及 执 行 指 引 》 第 2 号 ( 修 订 本 )
( 繁 体 /
简 体 )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1.8 栏 ; IR 表 格 第 52S号
第 S2.7 栏
[ 在 评 税 基 期 内 你 是 否 有 用 互 联 网 接 受 订 单 、 销 售 货 品 、 提 供 服 务 或 接 受
付 款 ?]
| 问 (16)
| : |
这 里 所 指 的 「 互 联 网 」 , 是 否 包 括 「 内 联 网 」
及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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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6)
| : |
是 , 但 不 包 括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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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17)
| : |
如 果 利 用 互 联 网 接 受 订 单 , 只 是 整 个 赚 取 入 息
过 程 中 的 一 个 次 要 环 节 , 我 应 选 择 「 是 」 或 「 否 」 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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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7)
| : |
不 管 接 受 订 单 在 整 个 赚 取 入 息 过 程 中 属 主 要 或 次 要
部 分 , 均 应 选 择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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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18)
| : |
如 公 司 接 受 顾 客 以 电 邮 地 址 发 出 的 订 单 , 是 否
应 当 作 有 用 互 联 网 接 受 订 购 货 品 或 服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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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8)
| : |
是 。 这 个 项 目 包 括 使 用 网 页 上 的 表 格 或 电 邮 等 方 法
接 受 订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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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19)
| : |
第 S1.8 栏 (第 S2.7 栏) 的 「 有 用 互 联 网 接 受 付 款 」 是 指 什 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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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9)
| : |
「 有 用 互 联 网 接 受 付 款 」 包 括 电 子 银 行 及 网 上 使 用
信 用 咭 的 付 款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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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20)
| : |
如 公 司 只 是 使 用 互 联 网 来 交 付 货 品 或 提 供 服 务
给 顾 客 , 应 否 填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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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20)
| : |
如 公 司 以 互 联 网 履 行 订 单 的 责 任 , 就 须 填 「 是 」 。
这 些 情 况 包 括 藉 互 联 网 交 付 货 品 , 例 如 : 电 脑 软 件 及 音 乐 光 碟 , 或
者 提 供 互 联 网 接 达 及 相 关 服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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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1.8.1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2.7.1 栏
[ 叙 明 用 作 接 受 订 单 、 销 售 货 品 、 提 供 服 务 或 接 受 付 款 的 互 联 网 网 址 ]
| 问 (21)
| : |
如 公 司 只 有 一 个 用 作 广 告 及 推 广 业 务 的 互 联 网
网 址 , 是 否 须 要 填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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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21)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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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22)
| : |
如 公 司 有 数 个 互 联 网 网 址 用 作 接 受 订 单 、 销 售
货 品 、 提 供 服 务 或 接 受 付 款 , 是 否 须 要 全 部 填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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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22)
| : |
是 。 你 必 须 在 这 一 栏 全 部 填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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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1.8.2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2.7.2 栏
[ 如 适 用 , 列 明 提 供 网 址 公 司 的 名 称 ]
| 问 (23)
| : |
提 供 网 址 公 司 是 指 什 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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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23)
| : |
这 些 公 司 包 括 提 供 储 存 互 联 网 网 址 的 网 络 服 务 供 应
商 的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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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1.8.3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2.7.3 栏
[ 如 适 用 , 列 明 提 供 付 款 门 站 公 司 的 名 称 ]
| 问 (24)
| : |
付 款 门 站 是 指 什 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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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24)
| : |
付 款 门 站 包 括 提 供 在 网 上 处 理 有 关 交 易 付 款 的 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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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2.1 至 S2.5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3.1 至 S3.5 栏
[ 支 付 或 累 算 给 非 居 住 于 香 港 的 人 士 款 项 / 费 用 ]
| 问 (25)
| : |
「 非 居 住 于 香 港 的 人 士 」 是 指 什 么 人
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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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25)
| : |
《 税 务 条 例 》 没 有 载 明 「 非 居 住 于 香 港 的 人 士
」 的 定 义 , 但 税 务 局 向 来 都 接 受 这 个 名 称 是 指 在 香 港 没 有 永 久 业 务
的 人 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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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26)
| : |
若 已 支 付 或 是 应 累 算 的 费 用 是 给 予 一
间 在 英 属 处 女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的 公 司 , 而 该 公 司 的 董 事 是 居 住 于 香 港
, 及 公 司 的 主 要 管 理 和 控 制 均 在 香 港 , 则 该 公 司 应 否 被 视 为 非 居 住
于 香 港 的 人 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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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26)
| : |
在 英 属 处 女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的 公 司 , 如 果 公 司
董 事 是 居 住 于 香 港 , 而 公 司 的 主 要 管 理 和 控 制 均 在 香 港 , 则 该 公 司
不 应 被 视 为 非 居 住 于 香 港 的 人 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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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27)
| : |
第 S2.4/S3.4 栏 及 第 S6.3/S7.3 栏 的 「 专
业 服 务 费 用 」 包 括 什 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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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27)
| : |
「 专 业 服 务 费 用 」 在 这 两 栏 包 括 支 付 / 累 算 给
提 供 专 业 服 务 的 人 士 /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 顾 问 费 或 服 务 费 。 服 务 除 包
括 科 学 、 文 学 、 艺 术 、 教 育 或 教 学 活 动 外 , 也 包 括 医 生 、 律 师 、 工
程 师 、 建 筑 师 、 牙 医 、 会 计 师 等 的 独 立 活 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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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28)
| : |
如 果 「 非 居 住 于 香 港 的 人 士 」 提 供 服
务 的 地 点 有 部 分 在 香 港 而 有 部 分 在 香 港 以 外 地 方 , 应 怎 样 回 答 第 S2.4/S3.4
栏 的 问 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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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28)
| : |
应 回 答 「 是 」 。 只 有 当 全 部 服 务 都 在
香 港 以 外 地 方 提 供 , 才 应 该 回 答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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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29)
| : |
「 有 密 切 联 系 人 士 」 是 指 什 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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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29)
| : |
「 有 密 切 联 系 人 士 」 是 指 该 人 士 实 质 上 与 你 相
同 或 该 人 士 与 你 最 终 是 由 同 一 权 益 所 控 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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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30)
| : |
本 人 曾 经 与 六 名 有 密 切 联 系 的 非 居 住 于 香
港 的 人 士 经 营 业 务 。 其 中 一 人 居 住 在 美 国 , 其 余 三 名 是 在 德 国 经 营
业 务 的 法 团 ( 但 法 团 在 英 属 处 女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余 下 的 两 名 是 在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及 澳 大 利 亚 注 册 成 立 的 法 团 。 本 人 应 在 第 S2.5/S3.5
栏 提 供 那 些 资 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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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30)
| : |
你 应 在 第 S2.5/S3.5 栏「 是 」 的 空 格 加 「 剔 」 号 。 在 IR 表 格 第 51S
号 , 你 应 同 时 在 第 S2.5.1 栏、S2.5.2 栏 及 S2.5.5 栏 加 「 剔 」 号 及 在
S2.5.5 栏 的 空 位 内 填 上 「 澳 大 利 亚 」。 在 IR 表 格 第 52S 号 , 你 应 在
空 位 内 填 上 「 英 属 处 女 群 岛 、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及 澳 大 利 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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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6.1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7.1 栏
[ 未 被 纳 入 第 1 栏 所 述 应 评 税 利 润 或 经 调 整 的 亏 损 的 海 外 利 润 ]
| 问 (31)
| : |
如 年 内 海 外 业 务 有 净 亏 损 , 应 怎 样 填 写 这
一 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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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31)
| : |
如 减 去 赚 取 海 外 入 息 时 所 招 致 的 相 关 开 支 后 ,
海 外 入 息 净 额 为 零 或 负 数 时 , 你 应 在 这 一 栏 填 上 「 0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6.2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7.2 栏
[ 用 互 联 网 接 受 订 单 、 销 售 货 品 、 提 供 服 务 或 接 受 付 款 所 得 的 海 外 利 润 (
已 包 括 在 第 S6.1/S7.1 栏 内 的 数 额 ) ]
| 问 (32)
| : |
如 公 司 在 互 联 网 上 经 营 的 业 务 有 净 亏 损 , 应 否
填 上 负 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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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32)
| : |
你 只 须 在 这 一 栏 填 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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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33)
| : |
如 公 司 的 海 外 业 务 整 体 上 有 亏 损 , 但 在 互 联 网 上 经 营 的 业 务 却
有 海 外 利 润 , 应 怎 样 填 写 这 一 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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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33)
| : |
虽 然 你 在 第 S6.1/S7.1 栏 填 报 的 海 外 利 润 为 「 0 」
, 但 仍 须 在 此 栏 填 写 在 互 联 网 上 经 营 业 务 所 得 的 海 外 利 润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6.3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7.3 栏
[ 支 付 或 累 算 给 非 居 住 于 香 港 人 士 的 费 用 , 而 该 费 用 是 因 其 在 香 港 提 供 专
业 服 务 而 支 付 的 ]
| 问 (34)
| : |
如 果 非 居 住 于 香 港 人 士 在 香 港 及 香 港 以 外
地 方 都 提 供 了 服 务 , 本 栏 的 款 额 应 该 怎 样 填 写 ? |
|
| |
|
| 答 (34)
| : |
整 项 支 付 或 累 算 的 数 额 , 都 应 填 报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6.5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7.5 栏
[ 支 付 给 有 密 切 联 系 的 非 居 住 于 香 港 的 人 士 的 费 用 ]
| 问 (35)
| : |
本 栏 的 支 付 费 用 是 指 什 么 ? |
|
| |
|
| 答 (35)
| : |
支 付 费 用 是 指 已 经 支 付 及 应 支 付 给 有 密 切 联 系 的 非
居 住 于 香 港 的 人 士 的 费 用 总 额 , 包 括 佣 金 、 管 理 费 、 顾 问 费 或
服 务 费 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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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问 (36)
| : |
如 这 些 费 用 在 正 常 的 商 业 交 易 中 支 付 或 应
累 算 , 应 否 把 这 些 费 用 填 报 在 本 栏 内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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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36)
| : |
是 。 无 论 你 是 否 在 正 常 业 务 中 支 付 这 些 费 用 ,
不 论 该 费 用 是 已 支 付 或 应 累 算 , 都 应 把 所 有 给 予 有 密 切 联 系 人 士 的
费 用 填 报 在 内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6.6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7.6 栏
[ 由 售 卖 资 本 资 产 所 得 的 利 润 ]
| 问 (37)
| : |
如 售 卖 资 本 资 产 有 亏 损 , 应 怎 样 填 写 ?
|
|
| |
|
| 答 (37)
| : |
你 应 在 这 一 栏 填 上 「 0 」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6.7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7.7 栏
[ 申 索 扣 除 的 认 可 慈 善 捐 款 ]
| 问 (38)
| : |
在 此 栏 应 填 上 什 么 数 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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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38)
| : |
你 应 填 上 申 索 扣 除 的 款 额 。就 2002/03
及 以 前 的 课 税 年 度,可 扣 除 的 上 限 为 应 评 税 利 润 的 10% 。上 限 在 2003/04
及 以 后 的 课 税 年 度 提 高 至 25%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6.8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7.8 栏
[ 豁 免 利 得 税 的 利 息 收 入 实 额 ]
| 问 (39)
| : |
什 么 种 类 的 利 息 收 入 可 获 免 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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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39)
| : |
详 情 请 参 阅 载 于 本 网 址 的 《 税 务 条 例 释 义 及 执 行 指 引
》 第 34 号 ( 修 订 本 ) ( 繁
体 / 简
体 ) 。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7.12 栏
[ 根 据《 强 制 性 公 积 金 计 划 条 例 》而 为 东 主 或 合 伙 人 作 出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的 申
索 扣 除 ]
| 问 (40)
| : |
这 栏 应 填 报 什 么 款 额 ?
|
|
| |
|
| 答 (40)
| : |
这 栏 填 报 的 款 额 , 只 限 于 为 东 主 或 合 伙 人 支 付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 而
该 供 款 是 可 从 该 业 务 的 利 得 税 评 税 中 申 索 扣 除 。 至 于 自 愿 性 供 款 、
超 过 利 得 税 可 申 索 扣 除 限 额 的 供 款 、 为 东 主 或 合 伙 人 配 偶 支 付 的 供
款 , 以 及 为 雇 员 支 付 的 供 款 , 均 不 应 在 此 填 报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和 52S 号 第 S8 栏
[ 财 务 资 料 ]
| 问 (41)
| : |
第 S8 栏 的 部 分 词 语 或 项 目 是 会 计 用 词 , 没 有 确 切 或 统 一 的 定
义 。 我 如 何 能 提 供 准 确 的 数 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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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答 (41)
| : |
不 管 帐 目 内 所 用 的 实 际 会 计 用 词 是 什 么 , 这 些 用 词
或 项 目 是 指 性 质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项 目 。 如 财 务 报 表 内 有 一 个 以 上 的 记
项 与 栏 内 所 订 明 的 项 目 相 符 , 请 填 上 这 些 记 项 的 总 额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和 52S 号 第 S8.1 栏
[ 营 业 额 ]
| 问 (42)
| : |
什 么 是 营 业 额 ? 是 否 与 「 销 售 额 」 相 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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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42)
| : |
根 据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1 号 (HKAS 1 号),「 营 业 额 」
应 包 含 从 该 机 构 的 主 要 业 务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因 此 , 偶 然 产 生 的 收 入 和
收 益 一 般 不 应 包 括 在 内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和 52S 号 第 S8.2 栏
[ 期 初 存 货 ]
| 问 (43)
| : |
如 公 司 是 一 家 制 造 商 , 期 初 存 货 有 数 种 , 如 「
原 料 」 、 「半 制 成 品 」 及 「 制 成 品 」 等 , 应 填 入 什 么 数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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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43)
| : |
| (i) |
这 是 指 损 益 帐 所 显 示 的 各 种 期 初 存 货 的 总
额 。 因 此 , 公 司 如 有 多 于 一 种 期 初 存 货 , 应 将 所 有 数 额
相 加 , 并 把 总 额 填 在 该 栏 。
|
| (ii) |
关 于 期 末 存 货 [ 第 S8.4 栏 ] , 亦 应 以 同 一 方 法 填 报 。 |
|
IR 表 格 第 51S号 和 52S 号 第 S8.3 栏
[ 采 购 总 值 ]
| 问 (44)
| : |
什 么 是 采 购 总 值 ? 如 公 司 是 一 家 制 造 商 , 应 填
上 什 么 数 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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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44)
| : |
| (i) |
这 是 指 所 有 采 购 货 物 款 项 的 总 额 。 |
| (ii) |
不 管 帐 目 内 「 采 购 总 值 」 一 项 是 否 包 括 了 直 接 成 本 、 直 接
费 用 或 间 接 费 用 , 只 须 从 损 益 帐 摘 录 「 采 购 总 值 」 的 数 目 便
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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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45)
| : |
如 公 司 只 提 供 服 务 , 并 不 从 事 货 品 买 卖 , 应 填
上 什 么 数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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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45)
| : |
如 公 司 不 是 从 事 货 物 或 商 品 买 卖 的 业 务 [ 例 如 公 司
业 务 收 入 只 有 租 金 、 利 息 及 / 或 股 息 ] , 因 而 没 有 采 购 货 品 , 只 须
在 该 栏 内 填 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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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和 52S 号 第 S8.5 和 S8.6 栏
[ 毛 利 及 毛 亏 损 ]
| 问 (46)
| : |
如 公 司 不 是 从 事 商 品 买 卖 的 业 务 , 应 如 何 填 写
这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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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46)
| : |
如 公 司 不 是 从 事 货 物 或 商 品 买 卖 的 业 务 [ 例 如 公 司
业 务 收 入 只 有 租 金 、 利 息 及 / 或 股 息 ] , 损 益 帐 内 可 能 没 有 「 毛 利 /
毛 亏 损 」 的 数 额 。 在 此 情 况 下 , 只 须 在 该 栏 内 填 上 「 0 」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和 52S 号 第 S8.7 栏
[ 利 息 收 入 ]
| 问 (47)
| : |
如 公 司 有 多 于 一 种 的 利 息 收 入 , 应 如 何 填
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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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47)
| : |
如 帐 目 内 有 多 于 一 项 利 息 收 入 的 记 项 [ 例 如 银 行 利
息 收 入、 公 司 之 间 的 利 息 收 入 、 贷 款 利 息 收 入 等 ] , 请 将 性 质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所 有 项 目 相 加 , 并 把 总 数 填 在 该 栏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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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48)
| : |
如 公 司 有 少 量 利 息 收 入 , 但 为 方 便 工 作 起
见 , 把 收 入 包 括 在 损 益 帐 的 其 他 记 项 内 。 是 否 须 找 出 利 息 收 入 款 额
, 填 在 此 栏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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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48)
| : |
如 利 息 收 入 已 包 括 在 损 益 帐 的 其 他 记 项 内 [ 例
如 作 为 销 售 收 入 的 一 部 分 ] , 你 无 须 把 该 收 入 从 这 些 记 项 中 分 拆 出
来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和 52S 号 第 S8.8 栏
[ 利 息 开 支 ]
| 问 (49)
| : |
X 有 限 公 司 以 塑 胶 制 造 商 的 身 份 经 营 业 务
。 为 了 取 得 额 外 营 运 资 金 , X 有 限 公 司 向 一 本 地 银 行 银 行 Y 借 款 。
该 笔 借 款 是 以 X 有 限 公 司 拥 有 的 厂 房 作 为 抵 押 。 X 有 限 公 司 也 透 过
分 期 付 款 方 法 向 Z 公 司 ( 与 X 有 限 公 司 没 有 关 系) 购 买 一 部 机 械 。 在
评 税 基 期 内 , X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向 银 行 Y 及 Z 公 司 缴 付 150,000 元 及
20,000 元 的 利 息 。 如 X 有 限 公 司 就 所 缴 付 的 利 息 申 索 扣 除 , 那 些 资
料 必 须 提 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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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49)
| : |
X 有 限 公 司 必 须 提 供 下 列 资 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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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表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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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款 1 |
贷 款 2 |
| 已 付 或 应 付 利 息 |
150,000 元 |
20,000 元 |
| 贷 款 人 的 名 称 及 地 址 |
银 行 Y 及 其 地 址
|
公 司 Z 及 其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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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系 |
没 有 |
没 有 |
| 借 取 贷 款 目 的 |
营 运 资 金 |
购 买 机 械 |
| 提 供 的 抵 押 |
厂 址 |
机 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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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 据 的 特 定 条 件 ( 指 《 税 务 条 例 》第 16(2)
条 开 列 的 条 件 ) |
第 16(2)(d) 条
|
第 16(2)(e)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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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关 《 税 务 条 例 》 第 16(2) 条 开 列 的 特 定 条 件
详 情 , 请 参 阅 《 税 务 条 例 释 义 及 执 行 指 引 》 第 13A 号 (
繁 体 / 简
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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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50)
| : |
如 公 司 的 帐 目 内 有 多 于 一 项 利 息 开 支 的 记
项 , 应 填 上 什 么 数 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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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50)
| : |
如 帐 目 内 有 多 于 一 项 利 息 开 支 的 记 项 [ 例 如 银 行 利
息 、 分 期 付 款 利 息 、 公 司 之 间 的 利 息 、 按 揭 贷 款 利 息 、 信 托 收 据 利 息
等 ] , 将 性 质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所 有 项 目 相 加 , 并 把 总 额 填 在 该 栏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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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51)
| : |
银 行 费 用 会 否 作 为 利 息 开 支 看 待 ? 应 否 在
这 里 填 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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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51)
| : |
银 行 费 用 一 般 是 因 融 资 而 收 取 的 手 续 费 , 因 此 , 并
不 是 利 息 。 该 等 款 项 无 须 包 括 在 内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和 52S 号 第 S8.9 栏
[ 雇 员 薪 酬 和 ( 或 ) 董 事 薪 酬 / 雇 员 薪 酬 ]
| 问 (52)
| : |
应 包 括 什 么 在 这 栏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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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52)
| : |
| (i) |
这 里 所 指 的 「 雇 员 」 , 包 括 所 有 其 薪 酬
已 记 入 公 司 损 益 帐 内 的 雇 员 , 不 论 该 等 雇 员 是 在 香 港 或 其 他
地 方 履 行 职 务 。 作 为 顾 主 支 付 给 海 外 雇 员 或 在 内 地 工 作 员 工
的 薪 酬 也 须 包 括 在 内 。 「 雇 员 」 也 包 括 董 事 。 不 过 , 「 雇 员
」 并 不 包 括 东 主 或 合 伙 人 或 他 们 的 配 偶。 |
| (ii) |
这 是 指 支 付 给 雇 员 的 所 有 薪 金 、 花 红 、 工 资
、 现 金 津 贴 等 的 总 和 , 亦 包 括 董 事 袍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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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53)
| : |
如 公 司 提 供 附 带 福 利 给 其 雇 员 , 是 否 须 于 该 栏
内 包 括 有 关 款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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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53)
| : |
附 带 福 利 如 宿 舍 开 支 、 发 还 的 交 通 开 支 、 股 份 认 购
权 、 旅 费 、 医 疗 开 支 等 不 必 包 括 在 内 , 除 非 该 等 款 项 已 包 括
在 公 司 损 益 帐 「 雇 员 薪 酬 」 一 项 内 , 才 须 填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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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和 52S 号 第 S8.10 栏
[ 佣 金 支 出 ]
| 问 (54)
| : |
如 小 额 佣 金 支 出 与 帐 目 内 的 其 他 开 支 项 目 合 并
在 一 起 , 应 怎 样 填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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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54)
| : |
如 该 等 开 支 已 包 括 在 损 益 帐 的 其 他 记 项 内 [ 例 如 支
付 给 地 产 代 理 的 佣 金 已 包 括 在 购 买 物 业 的 成 本 内 , 支 付 给 雇 员 的 佣 金
已 包 括 在 雇 员 薪 酬 内 等 ] , 则 无 须 包 括 在 这 栏 内 。 |
IR 表 格 第 51S 号 和 52S 号 第 S8.12 栏
[ 管 理 费 和(或) 顾 问 费 支 出 ]
| 问 (55)
| : |
「 管 理 费 」 或 「 顾 问 费 」 支 出 是 指 甚
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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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55)
| : |
这 是 指 支 付 给 第 三 者 或 有 关 连 人 士 向 公 司 提 供 管 理
、 行 政 或 专 业 服 务 的 费 用 。 专 业 服 务 可 包 括 物 业 或 资 产 估 值 , 技 术 性
或 可 行 性 报 告 , 顾 问 服 务 等 。 但 不 应 包 括 楼 宇 管 理 费 , 会 计 师 费 用 ,
核 数 师 费 用 及 律 师 费 。 通 常 「 管 理 费 」 或 「 顾 问 费 」 不 会 包 括 这 些 费
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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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56)
| : |
大 厦 管 理 费 应 否 包 括 在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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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56)
| : |
所 支 付 的 大 厦 管 理 费 不 应 包 括 在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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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57)
| : |
如 该 项 开 支 数 额 不 大 , 而 且 与 损 益 帐 内 其 他 项
目 合 并 在 一 起 , 应 否 包 括 在 这 栏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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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57)
| : |
如 属 于 本 类 别 范 围 的 小 额 开 支 项 目 已 包 括 在 损 益 帐
的 其 他 项 目 内 [ 例 如 小 额 的 顾 问 费 可 能 已 包 括 在 「 杂 项 」 或 「 杂 项
开 支 」 内 ] , 可 不 在 此 填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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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8.13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8.14 栏
[ 坏 帐 ]
| 问 (58)
| : |
这 栏 应 否 包 括 坏 帐 准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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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58)
| : |
如 帐 目 内 曾 记 入 坏 帐 , 有 关 项 目 通 常 可 于 损 益 帐 内
找 到 。 这 包 括 帐 目 内 所 记 入 的 坏 帐 准 备 [ 特 别 准 备 或 一 般 准 备 ] ,
不 论 有 否 就 有 关 款 项 申 索 「 扣 除 」 利 得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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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8.14 和 S8.15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8.15 和 S8.16 栏
[ 帐 面 纯 利 及 帐 面 纯 亏 损 ]
| 问 (59)
| : |
这 栏 是 指 除 税 前 或 除 税 后 的 数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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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59)
| : |
这 项 目 可 于 损 益 帐 内 找 到 。 这 是 指 除 税 前 和
扣 除 非 常 或 特 别 项 目 前 的 纯 利 或 纯 亏 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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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8.16 栏 ; IR 表 格 第52S 号 第 S8.17 栏
[ 应 收 帐 款( 贸 易 )]
| 问 (60)
| : |
这 只 是 指 应 收 贸 易 帐 款 吗 ? 应 收 票 据 是 否 包 括
在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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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60)
| : |
| (i) |
这 是 指 应 收 贸 易 帐 款 。 该 数 额 一 般 可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找 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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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如 该 「 应 收 贸 易 帐 款 」, 与 其 他 应 收 非 贸 易
帐 款 [ 例 如 公 司 之 间 贷 款 ] 合 并 在 一 起 , 并 显 示 于 如 「 应 收
帐 款 」、 「 其 他 公 司 拖 欠 的 款 项 」等 项 目 下 , 只 须 在 该 栏 填 上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的 数 额 。不 过 , 在 日 后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 最 好 把
应 收 贸 易 帐 款 与 应 收 非 贸 易 帐 款 分 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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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 |
这 一 项 亦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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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8.17 栏 ; 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8.18 栏
[ 应 付 帐 款( 贸 易 )]
| 问 (61)
| : |
这 只 是 指 应 付 贸 易 帐 款 吗 ?应 付 票 据 是 否 包 括 在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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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61)
| : |
| (i) |
这 是 指 应 付 贸 易 帐 款 。 该 数 额 通 常 可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找 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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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如 该 「 应 付 贸 易 帐 款 」, 与 其 他 应 付 非 贸 易
帐 款 [ 例 如 公 司 之 间 贷 款 ] 合 并 在 一 起 , 并 显 示 于 如 「应 付 帐
款 」、「 拖 欠 其 他 公 司 的 款 项 」等 项 目 下 ,只 须 在 该 栏 填 上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的 数 额 。 不 过 , 在 日 后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 最 好 把 应
付 贸 易 帐 款 与 应 付 非 贸 易 帐 款 分 开 。 |
| (iii) |
这 一 项 亦 包 括 应 付 票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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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1S 号 第 S8.18 栏
[ 已 发 行 股 本 ]
| 问 (62)
| : |
这 栏 是 否 指 于 评 税 基 期 内 发 行 的 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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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62)
| : |
| (i) |
不 是 。 这 是 指 于 截 至 结 帐 日 期 止 , 一 家 有 限
公 司 的 所 有 已 发 行 股 本 [ 不 论 是 否 已 全 数 支 付 或 只 部 分 支 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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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如 该 公 司 是 一 家 外 国 公 司 的 分 行 , 该 分 行 的
帐 目 通 常 没 有 任 何 关 于 股 本 的 项 目 。 在 此 情 况 下 , 于 该 栏 填
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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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表 格 第 52S 号 第 S1.1 和 S1.2 栏
[ 东 主 或 合 伙 人 的 个 人 资 料 和 利 润 / ( 亏 损 ) 分 配 表 ]
| 问 (63)
| : |
如 全 部 合 伙 人 不 选 择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 而 同
意 合 伙 业 务 的 利 润 于 利 得 税 下 评 税 , 是 否 仍 须 填 写 第 S1.1 栏 及 第 S1.2
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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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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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63)
| : |
是 。 你 仍 须 在 第 S1.1 栏 及 第 S1.2 栏 填 报 合 伙
人 资 料 、 年 内 合 伙 人 的 变 动 情 况 , 以 及 应 评 税 利 润 在 合 伙 人 之 间 如
何 分 配 。 当 有 可 抵 销 的 亏 损 或 任 何 合 伙 人 改 变 其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的 选
择 时 , 这 些 资 料 对 于 计 算 个 别 合 伙 人 的 应 缴 税 款 是 有 用 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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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64)
| : |
如 在 有 关 的 评 税 基 期 内 没 有 合 伙 人 加 入 或
退 出 合 伙 业 务 , 是 否 应 将 第 S1.1 栏 的 「 加 入 日 期 」 及 「 退 出 日 期 」
留 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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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64)
| : |
是 。 你 应 将 「 日 期 」 栏 留 空 。 如 在 评 税 基 期 以
后 有 合 伙 人 变 更 , 则 应 以 表 格 IRBR 第 64 号 或 书 面 通 知 商 业 登 记 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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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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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65)
| : |
如 合 伙 人 的 人 数 超 过 4 位 , 应 怎 样 填 报 其
他 合 伙 人的 资 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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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65)
| : |
如 空 位 不 敷 应 用 , 须 另 纸 书 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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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66)
| : |
利 润 或 亏 损 应 怎 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