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般 来 说 , 税 务 局 不 会 要 求 市 民 提 交
受 养 父 母 日 常 开 支 的 单 据 。 申 报 支 付 生 活 费 以 供 养 父 母 的 纳 税 人 ,
可 陈 述 给 予 父 母 生 活 费 的 详 情 , 如 透 过 自 动 转 帐 或 定 期 提 取 现 金 给
予 父 母 生 活 费 , 可 提 交 银 行 月 结 单 作 证 明 文 件 。 假 若 纳 税 人 有 保 留
一 些 开 支 的 单 据 , 例 如 受 养 父 母 居 所 的 租 金 收 据 、 水 电 费 单 及 医 疗
费 用 单 据 , 亦 可 在 个 案 被 抽 查 时 提 交 税 务 局 作 查 验 。 若 纳 税 人 提 供 的
资 料 与 税 务 局 所 有 的 不 符 , 税 务 局 会 作 更 深 入 查 询 , 并 因 应 个 别 个 案 的
情 况 , 要 求 纳 税 人 提 供 其 他 资 料 及 证 明 文 件 。
[ 请 按 此 参 阅 有 关 申 领 伤 残 受 养 人 免
税 额 的 佐 证 文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