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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及公民教育 > 「正版正货」承诺行动

「正版正货」承诺行动 正版正货

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上,一向不遗余力。为进一步提高旅客及消费者在香港购物的信心及加强香港售卖正版正货的"购物天堂"的地位,知识产权署全力推行「正版正货」承诺计划,鼓励更多零售商户加入。

知识产权署的「正版正货」承诺计划早于 1998年成立。发标贴机构包括 港九电器商联会香港工业总会辖下香港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港九药房总商会有限公司香港珠石玉器金银首饰业商会、香港唱片商会、 香港零售管理协会香港电脑商会及九龙珠石玉器金银首饰业商会。此行动的目的是鼓励零售业商会会员建立经营正版正货的自豪感,作出售卖正版正货的承诺及提高零售商及消费者的知识产权意识。

这行动促使各零售商户会员以身作则,坚守不卖假货的原则,并建立和保持正当经营手法,让消费者识别售卖正版正货的诚实商户。

于二零零四年,香港知识产权署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合作于广东省开展了「正版正货」承诺计划的工作。至今参与的城市包括广州、深圳、东莞、汕头、珠海、江门、惠州及湛江。此计划并会在广东省其他城市陆续展开。

参与「正版正货」承诺计划的商户会员,均遵守不售卖或经营冒牌或盗版货品,保证所售全为正版正货。所有「正版正货」承诺的商户会员,均会于店内张贴「正版正货」承诺标贴及座台咭。旅客及消费者凭此标志,便可轻易识别出值得信赖及支持的正版正货商户,安心于店内购物及消费。

 

「 正版正货承诺」计划十周年纪念

2008年度参与『正版正货承诺』商号

承诺宗旨

  • 建立自豪形象: 商号保证所售全为正版正货,引以为荣
  • 推广知识产权: 提高消费者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 货承诺保证: 增加消费者及旅客在香港购物信心,加强香港「购物天堂」的声誉

商号会员权益

  • 与不诚实商人作出区别
  • 使消费者放心购物
  • 增强诚实可靠形象

会员守则

商号会员须遵守以下规条:

  • 不售卖或经营冒牌或盗版货品
  • 订立规章,要求公司管理层及员工保护知识产权
  • 在营业时间内,容许海关人员进入店铺执行监察工作
  • 守发标贴机构或支持机构所定的会员守则或协议

注:

  1. 如有关发标贴机构及统筹机构有理由相信商号会员违反上述会员守则,或商号会员被海关采取任何行动,该商号会员「正版正货承诺」行动 (‘行动 ’)的会员资格可被终止 。无论因任何上述理由终止的情况发生时 , 有关的 商号会员会被劝自愿交已发出的回标贴及座咭 。
  2. 依据上述注 1作出终止会员资格的决定前 , 有关发标贴机构须向有关的商号会员送达书面通知 ,并 通知拟取消其行动会员资格的原因。该商号会员须于两个工作日 (不包括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内交回已填妥的回条以表示其是否愿意出席为有关商号会员就事件而举行的聆讯及发表其意见 。
  3. 如果商号会员表示拟不出席聆讯或于两个工作日 (不包括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限期内没有交回已填妥的回条 , 有关商号会员的会员资格将会立即被终止。如果商号会员表示拟出席聆讯 ,聆讯应在第四个工作日的上午九时正于统筹机构的 办公室进行 。
  4. 无论有关的商号会员是否出席聆讯 , 有关的商号会员均可在聆讯举行前向聆讯委员会提交书面陈述 , 但该书面陈述必须于既定的聆讯时间前送达聆讯委员会。
  5. 聆讯委员会经考虑有关的商号会员在聆讯时或之前提交的书面陈述后 ,须行使其绝对的酌情权,决定是否终止 该商号会员的 会员资格 。 聆讯委员会的决定会尽快以以书面通知该 商号会员。 聆讯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的决定,对有关商号会员有绝对的约束力。
  6. 商号会员无论因为任何原因退出发标贴机构 ,其于行动的会员资格会即时自动取消 。 商号会员可随时以书面通知 有关发标贴机构 退出行动 。
  7. 商号会员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被终止会员资格或退出计划 , 必须即时停止使用「正版正货承诺 」 标贴及座咭 , 并立即交还所有行动标贴及座咭予发标贴机构 、 统筹机构或海关。 若商号会员未有遵行上述规定 , 统筹机构 (在海关人员协助下 )有权在有关商号会员的商铺 内 除去及带走所有行动标贴及座咭 ,并收回其管有的其他 行动标贴及座咭。
  8. 有关发标贴机构及统筹机构有权在任何媒体以任何方式公布终止会员资格或商号会员退出计划的事宜 ,以及针对该商号会员所采取的行动,包括不限于公布有关商号会员的名称,及终止会员资格或商号会员退出计划有关的资料。
  9. 发标贴机构及统筹机构不须就其依据上述注 1至注 8与终止会员资格或商号会员退出计划的事宜作出 任何 有可能引致的损失及损害 (包括不限于终止任何会员资格的任何决定 ), 及 或发布 依据上述注 8 与 终止会员资格或商号会员退出计划有关的事项,而 在任何方面 向任何商号会员负责或 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即使 会员资格已如前所述被终止或商号会员已退出计划, 本条文须继续具有效力。


申请办法

加入「正版正货承诺」,费用全免。有兴趣加入此计划的零售商号须预先加入下列发标贴机构:

申请表格可向发标贴机构索取或在此下载

会员资格的有效期

「正版正货承诺」会员须每年续期一次 ,会员有效期由每年的一月一曰至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商号会员必须交回所有逾期及无效的「正版正货承诺 」标贴及座咭予所属的发标贴机构 。

「正版正货承诺」标志的使用

「正版正货承诺」标志、标贴及座咭为知识产权署所拥有。如「正版正货承诺」会员欲于广告或宣传品上使用「正版正货承诺」标志,会员须预先得到知识产权署的书面批准。

查询

如欲进一步了解「正版正货承诺」及索取保护知识产权资料,可向知识产权署查询,热线电话 : 2961 6931/ 2961 6901。

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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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1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