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形象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主页
最新消息
关于我们
刊物及新闻公报
私隐政策声明
什么是知识产权?
申请注册
表格及费用
网上服务
香港知识产权公报
常见问题
知识产权业界人士
粤港澳知识产权资料库
粤港知识产权合作专栏
推广及公民教育
招标公告
相关网络
下载区域
列印版本
 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版权

常见问题 > 专利 > 指定专利申请

专利

指定专利申请


内容

  • 何谓指定专利当局和指定专利申请?

    标准专利是以下列其中一个指定专利当局所批予的专利为基础,在中国香港获得批予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欧洲专利局(就指定联合王国的专利而言)
    • 联合王国专利局。

     

    在中国香港申请标准专利,须按两个阶段的程序办理。

    • 在第一阶段,就指定专利申请提交记录请求。指定专利申请即为已在中国、欧洲(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发表的专利申请。
    • 在第二阶段,就已获中国、欧洲(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批予的专利,在中国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回上页 返回页首
2004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