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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外观设计 > 中国香港的注册外观设计保护

外观设计

中国香港的注册外观设计保护


内容

各种产品的外观设计均可注册,包括电脑、电话、镭射唱片机、纺织品、珠宝和手表。

注册外观设计只保护产品的外观,例如电脑显示器的外观。外观设计的注册并不保护外观设计产品的运作方式。产品的运作方式是受到专利法例保护,电脑软件则受版权法例保护。

注册外观设计的拥有人有权阻止其他人制造、输入、使用、出售或出租其外观设计产品。

注册外观设计保护的有效期最长为25年,每五年续期一次。

  • 我的外观设计是否需要在中国香港注册,才可得到保护?

你必需在中国香港注册你的外观设计,才可在中国香港得到保护,以防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中国香港制造、输入、使用、出售或出租你的外观设计产品。如你打算特许他人在中国香港制造、输入、使用、出售或出租你的外观设计产品,便须把你的外观设计注册。

即使你已在世界其他地方或在中国内地其他地区申请把外观设计注册,你的外观设计不会自动在中国香港获得保护。

要算你的外观设计不在中国香港注册,如你根据原来的外观设计绘图生产的物品,仍可受版权法例保护。在版权法例下的保护期为15年,由该物品初推出市场起计。不过,版权法例所提供的保护是有限制的。如他人独立制作类似的外观设计,这不构成侵犯版权行为,你不能就此采取法律行动。但如外观设计已注册,类似的外观设计即使是独立的创作,也会构成侵犯注册外观设计的行为。把外观设计注册,一般来说,有利你维护本身的权益。

任何人士可在知识产权署的网上检索系统,查阅有关已在中国香港注册的外观设计的资料(http://ipsearch.ipd.gov.hk/design/index.html) 。

有关外观设计在中国香港注册的资料,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发表 (http://www.ipd.gov.hk/chi/ip_journal.htm)。

你应谘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保障你的权益。专门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代理人和律师行,可以向你提供意见。

一般来说,注册外观设计的拥有人或专用特许持有人,可就注册外观设计遭侵犯而提出民事诉讼,只要侵犯注册外观设计的行为是在发出外观设计注册证明书后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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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