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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一) 投诉警察课会怎样处理我的投诉?而警监会又如何监察?我何时会获悉投诉的结果?
答(一) 根据法律,投诉警察课每接获一宗投诉,都必须进行调查,并会邀请投诉人给予口供。由于投诉警察课会根据你的投诉及口供的内容进行调查,你应尽量提供准确而详细的资料。投诉警察课会传召证人并搜集其他证据,以确保你的投诉得到彻底调查。

调查完毕后,投诉警察课必须将有关结果呈交警监会审批。警监会会覆核每宗投诉警察课呈交的个案,审阅调查档案及有关文件,亦可向投诉警察课提出意见或质询。遇有非常严重和复杂的个案,监察过程可能涉及成立特别覆检小组、由本会成员接见证人,以及在有需要时征询医学及/或法律的专业意见。因此,本会可能须向投诉警察课提出多次质询,甚或要求该课重新进行调查。本会在完全确定投诉警察课的调查是透彻及公正无误后,才会通过投诉警察课对有关投诉的决定。

警监会接纳通过你的个案后,投诉警察课便会通知你调查的结果。故此上述过程所需的实际时间,会视乎你的个案的复杂程度和投诉警察课重新调查的结果而定。

 

问(二) 警监会是负责调查投诉的吗?抑或它只是一个上诉机制?
答(二)

警监会不会调查投诉警方的个案,因为那是投诉警察课的工作。如你欲投诉警方,你应参照本网页中「投诉警察渠道」一栏所载之程序,联络任何警署或投诉警察课办事处。如本会接获任何投诉个案,都会转介投诉警察课展开跟进调查。警监会并非一个上诉机构。本会是负责覆核每一宗投诉警察课接获的个案,以确保调查过程是透彻和公正的。如你就投诉个案的调查结果向警监会提出上诉,本会会要求投诉警察课作出覆核,而本会亦会监察其覆核结果。本会会在完全确定投诉警察课的覆核是公正无误后,才通过该课就你的上诉的决定。

 

问(三) 有关警方行政或管理失误的投诉是否列入警监会的职权范围内呢?
答(三)

所有有关警方行政或管理失误的投诉,除非投诉人本身是「受害人的一方」,否则,投诉警察课将不会受理,亦不会将有关的投诉知会警监会。

 

问(四) 如我欲对投诉警察课的人员作出投诉,应该往那一个机构?
答(四)

一如其他一般投诉的处理程序,对投诉警察课人员投诉亦是经由同一途径向该课提出。根据现行惯例,若有人对投诉警察课的人员作出投诉,一位职级高于被投诉人的警务人员将负责与投诉人联络;这项投诉会经由另一地区的投诉警察课办事处负责调查。至于对投诉警察课主管的投诉,则应向警务处处长提出。而该类投诉将会经由警务处的服务质素监察部处理,有关的调查结果亦会如常受到警监会的监察。

 

问(五) 投诉个案中证明属实的比率偏低,是否代表香港的投诉警察制度缺乏效用?
答(五)

证明属实个案比率不应作为评估投诉制度是否奏效的准则。要证明投诉属实,必须有证据或充份明确的理由;而警监会是必须以独立及不偏不倚的态度,个别审议每宗投诉,以确保投诉人及被投诉人都得到公平的对待。

证明属实个案的比率偏低,只是因为以投诉个案的总数计算。但是,因为每年的整体个案数中,有颇多都不是经全面调查的(例如:以简易程序解决,投诉彻回或无法追究),证明属实个案的比率应以经全面调查之个案数字计算。在二零零七年,经全面调查的个案的证明属实比率为8.9%,分项如下:

 

 
 
分类 通过
指控的数目
证明属实
的比率
  证明属实 36 3.1%
  未经举报但证明属实 64 5.4%
  无法完全证实 5 0.4%
总数: 105
========
8.9%
========
 
 
问(六) 警监会有否就警方工作程序和惯常做法作出建议?
答(六)

有。警监会曾提出多项改善警方工作程序的建议,包括:

 

(i) 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申请表夹附的单张内,部分用词有误导成分,应予修正,以免产生误会。
(ii) 应仿效现时处理谋杀悬案和涉及严重罪行案件的程序,保存与尚未解决的投诉有关的刑事档案,以供投诉警察课使用;以及
(iii) 鉴于某宗投诉的起因是运输署的电脑资料出错,以致警方作出错误拘捕,为防止日后再有同类事件发生,警方应检讨现行程序。

以上三项建议皆已获警方采纳。

 

问(七) 我如何能够知道多些有关警监会的工作?
答(七)

警监会每年都会出版工作报告书,详述委员会的工作,及选载一些委员会曾处理的案例。如你欲索取报告书,可浏览本网页的「年报」部分,或亲往、致电、传真,或透过电子邮寄方式联络警监会秘书处。警监会秘书处的联络资料载于本网页「联络我们」部分。

为了提高警监会工作之透明度,部份警监会会议是公开让市民及新闻界旁听的。会议通知载于本网页「新闻公报」部分。如你有兴趣旁听会议,请在会议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联络警监会秘书处预留旁听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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