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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管理局(电讯局)今日(七月三日)在总结第二类互连政策时表示,自一九九五年开放本地固网市场时引入,而由二零零四年七月已开始分阶段撤销的强制性第二类互连政策,其目标已经完全达到。根据最新数字显示,全港超过81%住户已有最少两个固网营办商的真正选择,反映固网市场在设施方面的竞争亦已经发展成熟。
政府在经过详尽检讨后,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宣布将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全面撤销强制性第二类互连政策。电讯管理局局长(电讯局长)遂於今日发出声明,以提供最新的市场情况和列明上述政策全面撤销后的跟进事项。
电讯局发言人表示:「我们很高兴报告,在全港共250万个住户当中,有203万个或81%住户已可接驳至最少两个客户接达网络,其中146万个或58%住户更可接驳至最少三个客户接达网络。」
发言人续称:「当我们在二零零四年七月首次宣布撤销第二类互连政策的决定时,只有约53%住户可接驳至两个客户接达网络。经数年以后,至今这类住户数目已显著增加,证明政府推行设施竞争的政策成功,而固网营办商亦不断致力投资基础设施。」
就电讯基础设施和服务发展而言,香港一直居於全球领先地位。根据亚太区、欧洲和北美组织FTTH Councils最近发表的报告显示,香港光纤到户及光纤到楼加局域网的普及率已达到23.4%,在全球排名第二。
发言人总结称:「虽然强制性第二类互连政策现已全面撤销,固网营办商仍然可以透过商业洽谈安排第二类互连。电讯局长亦会继续协助固网营办商铺设网络。」
第二类互连为国际广泛采用的规管工具,要求固有固网营办商向新进入市场的营办商开放其铜线客户接达网络,让后者能在营运初期,即其自建客户接达网络不如固有的营办商广泛时,向客户提供具竞争性的服务。
香港於一九九五年开放本地固网市场时引入强制性第二类互连,适用於三家於一九九五年进入市场的固网营办商,即和记环球电讯有限公司、九仓电讯有限公司和新世界电讯有限公司,而香港电话有限公司的固有客户接达网络须应要求提供互连。
在全面检讨有关政策后,政府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六日宣布,电话机楼层面的强制性第二类互连规管将按个别楼宇方式逐步撤销,而撤销由已接驳最少两个自建客户接达网络的楼宇开始。有关规管将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底全面撤销,但符合「必要设施」准则的楼宇则不受此限。
电讯局长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发出声明,评估最新情况和列明在全面撤销后的跟进事项。有关的电讯局长声明可於电讯局网站(http.//www.ofta.gov.hk)下载。
亚太区、欧洲和北美组织FTTH Councils所发表的报告,则可从(http://www.ftthcouncil.org/?t=282)下载。
完
2008年7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