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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出:
二零零八年五月,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鉴於无收费电视有限公司(无
收费电视)的股权及董事作出变动后,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
电视)已没有对无
收费电视行使控制,因此向无
电视及无
收费电视发出指示:两间公司各自的本地免费及本地收费电视牌照所载的某些条文停止生效。
鉴於无电视在本地电视市场具有支配优势,以及为了尽量减少无
电视以不符合持牌资格人士(注一)身分对无
收费电视行使控制的影响,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於二零零零年向无
收费电视批出本地收费电视牌照时,在无
电视和无
收费电视的牌照内加入一些特别条件(防火墙条文),对无
电视和无
收费电视的管理和控制、节目供销及交易等各方面施加限制。牌照亦规定,如广管局信纳无
集团或无
收费电视任何一方不能亦没有对对方行使控制,则有权指令这些防火墙条文停止生效。
广管局得悉,无电视已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就其在无
收费电视的权益作出改动,将无
集团持有无
收费电视的表决控制权减至少於15%。此外,无
收费电视的董事当中,所有身兼无
集团的董事或主要人员,亦已在二零零八年二月辞去无
收费电视的职位。
广管局亦得悉,自二零零零年以来,本地电视市场的形势已经改观。现时,除了亚洲电视和无电视的本地免费电视服务外,还有一共四个收费电视营办商,订户总计超过二百万,而二零零零年则只有两个收费电视营办商,以及约有580,000名订户。再者,无
收费电视目前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不大,撤销防火墙条文的限制应可提高无
收费电视在收费电视市场的竞争力,为观众提供多一个收费电视服务选择,令观众受惠。这将会刺激本地电视节目市场的竞争。
经仔细考虑过无电视及无
收费电视所提交的资料,以及所有相关的因素,包括《广播条例》(第562章)中「行使控制」的定义,广管局信纳就《广播条例》的定义来说,无
集团已没有对无
收费电视行使控制,於是决定指令防火墙条文停止生效,条件是无
电视和无
收费电视必须严守向广管局提交资料时所作的声明、申述、保证及承诺(包括无
电视不会持有无
收费电视15%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及不会委任董事加入无
收费电视等承诺),以确保无
集团或无
收费电视任何一方不能亦没有对对方行使控制。此外,广管局亦知悉,两间持牌机构仍须受《广播条例》内的保障竞争条文所规限。
广管局在二零零八年五月审议了一个投诉个案(涉及148宗公众投诉)。该个案是二零零八年三月九日、十六日及二十三日晚上八时三十分至九时三十分,在无电视翡翠台播放的「奖门人取犀Game」电视节目。广管局向无
电视发出劝谕,促请严格遵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的相关规定。详情请参阅附录。
广管局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影视处处长),在二零零八年四月行使其获授权力,处理了87个个案(涉及120宗投诉),并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第11条的规定裁定其中1个个案(涉及4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66个个案(涉及94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20个个案(涉及22宗投诉)则不属上述条例的管辖范围。影视处处长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以来,每月处理的投诉数字见图一,而各类被裁定为理据不足的投诉见图二。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网址:www.hkba.hk)。
注一: 根据《广播条例》(第562章),除非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否则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不得对另一间持牌机构行使控制。由於无电视和无
电视及无
收费电视的共同董事,均属《广播条例》所指的「不符合持牌资格人士」,他们必须取得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特别批准,才可对无
收费电视行使控制。
附录:
投诉成立的个案内容摘要
个案:二零零八年三月九日、十六日和二十三日晚上八时三十分至九时三十分在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电视)翡翠台播映的电视节目「奖门人取犀Game」
148名公众人士投诉无电视翡翠台播映的电视节目「奖门人取犀Game」。他们主要指该节目的游戏残忍、品味低俗、危险和不适宜在星期日所编定的时段播映、这些游戏会引起儿童模仿和对儿童及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
广管局得悉(i)节目属玩闹的游戏节目;(ii)节目紧接合家欣赏时间播映,而被投诉的纸牌游戏环节大约在晚上九时播映;(iii)节目已列作「家长指引」类别,在播映前有「以下节目部分内容涉及危险动作,切勿模仿,敬请家长留意」的警告;以及(iv)节目的对象是一般观众,当中可能包括儿童和青少年观众。
关於品味低俗方面,广管局认为该游戏节目属玩闹性质,目的是引人发笑,因此,一般观众大致不会认为被投诉的游戏品味低俗。
有关危险动作方面,广管局认为一般观众认为该节目为玩闹的节目,因此对节目的内容不会认真看待。节目内的惩罚不大可能造成重大的身体伤害。此外,游戏内使用的器具并非袭击性武器或物品。因此,有关的游戏/惩罚并没有违反《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电视节目守则)关於容易被儿童模仿的危险行为的规定。
至於节目的播映时间,广管局得悉无电视已把节目列作「家长指引」节目类别,并安排於合家欣赏时间以外的时段播映,而出现问题的环节是在约晚上九时,即合家欣赏时间后的半小时播映。因此,广管局认为节目的播映时间并没有违反电视节目守则关於合家欣赏时间政策的规定。
然而,广管局得悉该节目是以一般观众,包括儿童和青少年观众为对象;有关的惩罚看来是该游戏环节的重点,而据荧幕上所见,遭受惩罚的艺人看似正在受苦和感觉痛楚。广管局因此认为第一和第三集节目中的纸牌环节内展示的四种惩罚方式,即「鼻毛」、「衫夹」、「弹乒乓」和「拔脚毛」,含有令人痛楚以取乐的成分,并不适宜在有众多儿童和青少年观众收看的时间播映。由於节目内描述有关令人痛楚的惩罚,因此违反相关的电视节目守则。
广管局向无电视发出劝谕,促请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第7章第4段有关上述规定的条文。
完
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