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建商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
*************
瑞荣营造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锅炉及压力容器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八月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罚款二万七千元。
案情涉及二○○六年八月一日在沙田区一个建筑地盘内进行的一项渠务维修工程。两名工人因吸入地下污水渠内有毒气体死亡。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密闭空间)规例第9(b)条规定,承建商须确保在密闭空间内逗留的人士,已妥当地配戴认可呼吸器具。承建商如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定罪,可被罚款十万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根据锅炉及压力容器条例第49(1)条规定,承建商亦须检验锅炉或压力容器。承建商如违反上述规定,亦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三万。
完
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