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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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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DV Hong Kong Limited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八月二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罚款二万一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发生在去年四月二十九日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于葵涌一个仓库的卸货平台将一木箱货物由货柜卸下时,木箱倒塌及压向工人。

  根据条例第6A(2)(a)条规定,东主须为雇员提供及保持一个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系统。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根据该条例第6A(2)(c)条规定,东主须提供资料及指导,以确保雇员的安全及健康。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亦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07年8月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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