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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及劳工局今日(七月二十六日)推出航海训练奖励计划,以鼓励更多本港年青人投身航运业。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发言人表示:「随
有见及此,政府透过香港航运发展局与业界及有关的航运训练院校紧密合作,设计和制订航海训练奖励计划,务求训练更多具航海经验的本地合资格人员投身航运业。该计划由海事处管理,为以实习生身分接受航海训练的人士在训练期间提供奖励金。完成受训的学员即符合资格参加三级甲板高级船员/轮机师考试,以助他们日后成为航运业岸上专业人才。
此计划的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申请人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在海事处认可的海事训练院校毕业; (2) 申请人须提供受雇为实习生的证明文件及在海事处注册为海员; (3) 申请人在同一段航海训练期内不曾获得其他类同的资助。
航海训练奖励计划全年接受申请,而在职海上实习生也可申请。海事处会按先到先得的方式把奖励金批予获接纳的申请人。
有兴趣参加此计划的人士,欢迎联络海事处海员发证组(电话:2852 4368 或2852 4362)查询详情。申请表格在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3楼海员发证组办事处派发,亦可从海事处网站下载,网址为 www.mardep.gov.hk/en/forms/pdf/mo904.rtf。
该计划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香港航运发展局网页,网址为www.mic.gov.hk。
完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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