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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专家组会议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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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香港和澳门卫生部门代表一连两日,在香港举行了「粤港澳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专家组」首次会议。

三地专家介绍了各自在防治疫情方面的工作和经验。专家们从卫生行政、临床治疗、流行病学及病理学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广东省和澳门的专家亦参观了香港的医疗和化验机构,了解香港在临床治疗和病源追工作的情况。三地专家在会议后就下述事项达成共识:

一. 扩大疫情通报机制及相关单位对口交流

  三方同意扩大现时粤港澳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通报机制至包括粤港澳三地。现时粤港点对点的对口交流机构亦予以扩大,达至包括粤港澳三地卫生行政机关,疾病监控及医疗等单位。

二. 加强传染病信息网络交流

  有效的个案及病源追踪对监控疫情至为重要。因此,三方同意,加强三地传染病信息网络交流,并安排专家互访。

三. 传染病收治机构的建设

  三方同意,要继续积极探讨和研究有关传染病的特性,作为建设收治传染病医疗设施的基础依据和指标。三方决定,在下次会议进一步探讨有关问题。

四. 加强感染控制和临床治疗数据分析的交流

  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感染控制和临床诊治等方面,三方均认为应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合作,尤其在医院内的感染控制、疫情及临床治疗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交流,使三地可以更充份掌握关于防治疫症的各项资料。三方同意,在下次会议提供各自在有关方面的数据分析资料,以便进行讨论和交流。

五. 扩大其他传染病讯息的交流及通报

  为保障三地人民健康,减低传染病扩散风险,三地同意扩大其他传染病讯息的交流和定期通报,包括爱滋病、登革热、流感、结核病、霍乱及疟疾。通报内容包括累计报告病例数,死亡数、治愈出院数等。特殊情况随时通报。三方决定,在下次会议重点探讨登革热等季节性传染病的防预和监控措施。

六. 加强科研合作与专家及技术人员互访

  三方同意,进一步加强科研合作,并设立专家及技术人员互访计划,包括流行病学、病理学及临床治疗等各方面的专家及技术人员。在防治传染病,三方同意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三地在这方面的中西医结合交流和合作。

  参与是次专家组会议的粤港澳三地卫生及医疗部门的代表达四十人,包括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助理巡视员何兆福、澳门卫生局局长瞿国英医生、香港卫生署副署长梁贤医生及医院管理局专业及公共事务总监高永文医生。

  三方同意粤港澳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专家组第二次会议,将于澳门举行。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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