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于一九九八年成立长者健康服务,在全港十八区每区各设一间长者健康中心和一支长者健康外展队伍,以加强为长者提供的基层健康 服务,从而提高他们的自我照顾能力,鼓励他们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鼓励 家人加强照顾长者,减低他们染病及罹患残疾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