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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个人)发给持有香港身份证之人士。此等证书可用来从事使用个人数码签署的商务运作。电子证书(个人)可发出予持有香港身份证之十八岁以下人士,惟该电子证书内会展示"e-Cert (Personal/Minor)"字样(即未成年人仕)。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 (个人) 载有以下电子证书登记人的资料:
- 登记人在香港身份证上的名称;
- 以已经加密形式列出登记人在香港身份证上的号码;
- 电子邮件地址(可选择存否);及
- 独有的登记单位参考编号。
每份香港邮政电子核证(个人)证书费用为每年港币五十元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个人)的倚据限额
根据电子交易条例定义的「依据限额」,每一电子证书(个人)的「依据限额」为港币二十万元。但发出予未成年人仕的电子证书(个人),其「依据限额」为零(因在法律上未成年人仕可不受某些合约的约束)。
核证作业准则
关於发出电子证书(个人)的准则,请参阅我们的电子证书核证作业准则。
请按此递交电子证书(个人)网上申请表格
请按此下载电子证书(个人)申请表格
如欲登记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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