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艺 术 发 展 局 艺 术 范 畴 代 表 推 选 活 动

谘 询 会

根 据 《 香 港 艺 术 发 展 局 条 例 》 第 472 章 第 3(4) 条 , 行 政 长 官 可 委 任 由 指 定 艺 术 范 畴 推 选 代 表 组 织 提 名 的 最 多 10 名 人 士 为 香 港 艺 术 发 展 局 ( 艺 发 局 ) 的 成 员 ( 有 关 的 艺 术 范 畴 为 艺 术 行 政 、 艺 术 评 论 、 艺 术 教 育 、 戏 曲 、 舞 蹈 、 戏 剧 、 电 影 艺 术 、 文 学 艺 术 、 音 乐 和 视 觉 艺 术 ) 。 由 于 现 届 艺 发 局 成 员 的 任 期 将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届 满 , 民 政 事 务 局 正 筹 划 在 本 年 稍 后 时 间 展 开 下 一 届 艺 术 范 畴 代 表 的 推 选 活 动 。

民 政 事 务 局 于 2007 年 4 月 13 日 在 九 龙 公 园 香 港 文 物 探 知 馆 举 行 了 谘 询 会 , 征 询 市 民 对 推 选 活 动 安 排 的 意 见 。

公 众 人 士 如 对 推 选 活 动 安 排 有 任 何 意 见 , 欢 迎 于 2007 年 4 月 25 日 或 之 前 将 意 见 电 邮 至 arts@hab.gov.hk 或 传 真 至 2802 4893 。 如 有 任 何 查 询 , 请 与 张 莉 小 姐 ( 电 话 : 2594 6610 ) 或 林 凤 颜 小 姐 ( 电 话 : 2594 5622 ) 联 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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