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经理及衞生督导员计划
为加强持牌食物业处所对食物安全的监督,食物环境衞生署现正推行衞生经理及衞生督导员计划。
规定
这项计划规定,所有大型食店 食物工场及制造高风险食物的食店 食物工场,必须委任一名衞生经理及一名衞生督导员,其他食店 食物工场则须委任一名衞生经理或一名衞生督导员。须委任衞生经理及 或衞生督导员的食店 食物工场类别载于附件I,衞生经理及衞生督导员的职责则载于附件II,以供参阅。
培训 委任衞生经理及衞生督导员
食物业经营者须培训员工或委任合资格人士,负起衞生经理或衞生督导员的职责。获本署认可的衞生经理及衞生督导员训练课程名单载于附件III及附件III(a),以供参考。各课程的学费不一。如欲查询课程详情,请直接致电举办课程的院校 中心。此外,本署亦有提供免费的衞生督导员训练课程,优先给予在持牌食物业处所工作的员工。
如欲委任合资格人士在食物业处所担任全职衞生经理或衞生督导员,可填妥委任书,连同课程证书副本,呈交食环署的有关分区环境衞生办事处或牌照办事处(只适用于牌照申请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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