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报告2005
环境保护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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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1 环保政策 | 2 组织、计划纲领与职责 | 3 环保署的办事处及设施 | 4 环保署工作对环境的影响 | 5 我们对环境的贡献 | 6 我们的运作 | 7 实践2004年目标的进展 | 8 2005年的目标 | 9 核实声明 | 10 回应表格 |

| 5.1 对策略性决策的贡献 | 5.2 规划美好新环境 | 5.3 有效的执法行动及紧急应变措施 | 5.4 合作伙伴及顾客服务 | 5.5 环保意识及教育 | 5.6 专业发展及研究 |


5 我们对环境的贡献
   5.2 规划美好新环境

5.2a 透过环境影响评估拟定预防及消减措施
5.2b 缔造清新空气
5.2c 缔造宁静环境
5.2d 缔造洁净水质
5.2e 符合环保原则的废物管理及设施

5.2d 缔造洁净水质

| 我们的职责 | 2004年水质 | 2004年的工作 |


我们的职责

我们矢志确保香港海水及河溪水质符合有关的保育目标,同时制订及实施多项计划,以确保香港的污水系统能安全有效地配合现在及未来的都市发展。

2004年水质

我们不断监测和评估本港的河溪、泳滩和海水水质是否符合水质指标,致力保护环境和保障市民的健康。尽管部分地区的污水问题仍有待解决(如维港西部),但本港水质在过去15年来已获得显著的改善。

图片─过去15年香港水质已获得显著的改善。


2004年:
•  87%海水样本符合水质指标,与2003年大致相若。
•  82%河溪样本符合水质指标,与2003年大致相若。
• 
41个宪报公布的泳滩当中,有34个(占83%)符合泳滩水质指标,与2003年相同。2004年监测结果的细项分类详见表1。泳滩水质指引以水质对健康的影响为准则。

表1:2004年泳滩水质
泳滩级别
泳滩数目
良好
25 (61%)
一般
9 (22%)
欠佳
5 (12%)
极差
2 (5%)

2004年的工作
| 净化海港计划 | 区域事务 | 有毒物质污染 | 其他水资源保护事务 |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目前为全港620万市民提供服务,详见图1。

图1 -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提供服务的范围。

净化海港计划

「净化海港计划」第一期於2001年展开后,维港东部及中部的水质获得显著改善。有关第二期计划,各界已发表不同和广泛的意见。国际专家小组於2000年检讨「净化海港计划」后提出多种方案(详见图2)。

图2 - 「净化海港计划」方案简图。

我们已於2004年完成研究有关的方案,并就首选方案甲谘询公众对下列政府建议的意见:

1.  
将第二期计划分为两个阶段
在第2A期阶段,香港岛剩余的45万公吨未经处理污水会输往昂船洲现有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化学强化一级处理及消毒程序。此外,第一期的污水亦会进行消毒。到了第2B期阶段,我们会兴建生物处理厂,动工日期视乎海港水质和未来的污水量而定。由於第二期工程涉及195亿元庞大费用,我们必须审慎考虑方案的开支(详见图3 - 开支细项分类)。然而,不管我们采用哪个方案,最终也会增加排污费。

图3 - 开支细项分类
建设成本
(以港币10亿元计)
经常成本
(每年以港币10亿元计)
第2A期
8.4
0.44
第2B期
11.1
0.72
总数
19.5
1.16

2.  
第2A期推行污水消毒
荃湾泳滩深受「净化海港计划」第一期计划排出的污水影响。第一期的污水必须妥善除菌,泳滩才可开放予公众使用。政府现计划污水经过化学强化一级处理后,再进行加氯消毒,但已处理的污水必须经过脱氯才可排放。我们将会就此进行环评程序,评估污水消毒技术的影响。
     
3.  
在昂船洲附近兴建地下生物污水处理设施
国际专家小组建议采用占地较小的生物曝气过滤处理污水,研究发现香港适合采用这项技术。
     
4.  
集中在一个地点处理污水
部分市民建议了两个或以上的选址,但我们认为此方案不可行及成本过高。
   
5.  
采用传统的合约安排
设计、建造及营运合约有助计划加快完成,因此适用於建设污水处理厂。不过,由於渠务署已负责营运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因此当局在第2A期推行设计、建造及营运工作,必须审慎考虑所涉及的衔接工作。我们会考虑在第2B期推行本方案。

谘询公众意见
我们於2004年11月20日完成为期5个月的「净化海港计划」公众谘询工作。其间,我们谘询了区议会、环保团体、学者、专业团体、工商团体及立法会议员的意见,同时推行大型社区教育计划,鼓励市民发表意见。

大部分回馈意见均集中分阶段推行的建议方案。部分人士表达了对加氯消毒的意见,亦有人就第2B期的时间表作出回应。政府将在计划的环评程序研究加氯消毒问题,并会根据推行第2A期后的水质情况,制订第2B期的计划。此外,当局现正检讨市民的意见,并将於2005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报告。

区域事务

环保署与深圳环境保护局合作推行一项计划,检讨「后海湾水污染控制联合实施方案」,检讨工作将於2006年完成。

环保署亦与广东环境保护局合作发展珠江三角洲的水质模型。我们已收集了有关的资料,并且完成实地考察工作,模型承办商现正开发水质模型。水质模型将於2006年初完成。


有毒物质污染

我们於2004年中开始推行一项计划,抽样测试海水环境的有毒物质,计划将会每年进行一次。与此同时,本署亦已展开生物指标监察计划,鉴定污染物如何影响海洋环境的生态健康。

中国於2004年正式认可《斯德哥尔摩公约》的管制规定,同意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而这些管制规定亦适用於香港。各签署国必须草拟实施计划书,香港亦正遵照规定草拟计划书,以纳入中国将於2006年11月提交公约秘书处的《中国全国实施计划书》。

图片─从拖网鱼获抽取纤维进行有毒物质分析。

图片─《斯德哥尔摩公约》各缔约国协议取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其他水资源保护事务

我们已向政府申请拨款1,450万元,在石湖墟推行废水回收再用试验计划。我们将於石湖墟现有的二级处理设施加建高级别处理装置,经处理的优质回收废水可於上水地区作冲厕、灌溉及其他用途。新设施预计在2006年投入服务,进行为期2年的试验。

我们已就雨水渠污染问题完成调查研究。研究主要在旺角区进行,我们估计该区约有12%的生物需氧量的污水排进雨水渠。雨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来自破损的污水管、擅驳雨水渠和街道污染冲刷物等非点源污染物。研究结果显示我们必须采取周全的策略,才可有效控制雨水污染的问题。

图片─尽可能再用经处理的污水是全面推行水质管理策略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