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报告2005
环境保护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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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1 环保政策 | 2 组织、计划纲领与职责 | 3 环保署的办事处及设施 | 4 环保署工作对环境的影响 | 5 我们对环境的贡献 | 6 我们的运作 | 7 实践2004年目标的进展 | 8 2005年的目标 | 9 核实声明 | 10 回应表格 |

| 5.1 对策略性决策的贡献 | 5.2 规划美好新环境 | 5.3 有效的执法行动及紧急应变措施 | 5.4 合作伙伴及顾客服务 | 5.5 环保意识及教育 | 5.6 专业发展及研究 |


5 我们对环境的贡献
   5.2 规划美好新环境

5.2a 透过环境影响评估拟定预防及消减措施
5.2b 缔造清新空气
5.2c 缔造宁静环境
5.2d 缔造洁净水质
5.2e 符合环保原则的废物管理及设施

5.2b 缔造清新空气 

| 我们的职责 | 2004年空气质素 | 2004年的工作 |


我们的职责

我们旨在透过规划过程介入和贯彻执行《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保护臭氧层条例》及其他法定规例,以达致及维持令人满意的空气质素。

2004年空气质素

本署设有14个固定监测站,监察空气质素是否符合空气质素指标。各监测站位置请参阅图1。

2004年,由於区域性污染加剧及较多出现不利空气污染扩散的天气情况,以致香港的空气质素恶化。由於悬浮粒子水平偏高,大部分监测站的年度空气质素指标均超标。表1列明2004年各监测站长期(全年)空气质素指标的达标情况。

至於空气质素不符合短期空气质素指标的情况,可从空气污染指数超过100的次数反映出来。2004年,空气污染指数超过100的次数为87日。

图1-环保署空气萧监察站位置。


表1 - 2004年符合长期(平均1年及3个月)空气质素指标的状况
监测站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总悬浮粒子
可吸入悬浮粒子
 
1年
1年
1年
1年
3个月
一般
监测站
中西区
x
东区
--
--
葵涌
x
x
--
观塘
x
x
深水
x
x
--
荃湾
x
x
沙田
x
--
大埔
~
~
~
~
--
东涌
x
元朗
x
x
塔门
--
--
路边
监测站 
铜锣湾
x
--
x
--
中环
x
--
x
--
旺角
x
x
x
备注:
“·” 符合空气质素指标
“x” 不符合空气质素指标
“--” 无测量数据
“~” 数据低於可评估达标情况的最低规定

2004年的工作
| 区域性空气污染 | 车辆废气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其他空气质素事项 |

区域性空气污染

粤港两地政府现正致力解决日趋严重的区域性空气污染问题。双方已订立目标,致力在2010年之前减低4种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水平,届时本港便可大致符合空气质素指标。假如双方同意的行动计划能全面推行,粤港两地便可达致这项远大目标。行动计划包括减少发电厂、工厂和车辆的废气排放。本署在2004年内完成的工作如下:

1.
已完成建设拥有16个监测站(包括3个香港监测站)的区域联合空气质素监测网络,准备在2005年中全面操作。
2.
完成编撰一套有关计算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协定标准的手册。
3.
继续与广东省进行技术交流,加强互相了解和知识交流。环保署现致力协助内地成立广东省品质保证实验室,支援广东省空气质素监测网络。
4.
粤港两地政府及香港电力公司磋商推行空气污染物排放交易试验计划。
5.
香港特区政府与本地发电厂磋商减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耗用量的方案。
6.
香港继续推行减少车辆废气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计划 (详见下文)。

广东省亦已采取多项减低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当地所有新制造车辆已采用欧盟二期的排废标准,汽车柴油含硫量由0.5%减至0.2%或以下。此外,广东省现正建造多条地下铁路和多间液化天然气发电厂,而且发电容量超过125兆瓦的发电机组已开始安装烟气脱硫系统。

车辆废气

我们在减少车辆废气方面取得很大的成果。现时,所有新登记车辆必须符合欧盟三期的排废标准,到2006年更须遵从欧盟四期标准。车用燃料定於2005年达欧盟四期标准。此外,政府於1999年宣布拨出 14亿元致力减少车辆废气后,车辆排放的氮氧化物和粒子已逐渐减少,详见表2。

表2 - 全港车辆污染物排放量
 
以公吨计
规范化数值
年份
粒子
氮氧化物
粒子
氮氧化物
1999
3 900
27 500
100%
100%
2000
3 590
27 800
92%
101%
2001
3 040
26 300
78%
96%
2002
2 800
25 500
72%
93%
2003
2 090
20 100
54%
73%

本署2004年的工作如下:

1. 旧车加装计划
接近34 000辆1995年香港采用欧盟标准前入口、重量超过4公吨的柴油车辆已安装微粒消减装置。此外,约3 500部长迨速重型车辆则需加装不同类型的催化器,我们将於2005年邀请车主进行加装工程,有关计划将於2005年底完成。

2. 取缔柴油车辆
香港接近所有的士均已采用石油气,约八成新登记公共小巴亦使用石油气。

3. 减少喷黑烟车辆
过去5年各项措施推行后,喷黑烟车辆自1999年起已大幅下降77.6%,详见表3。

表3 - 1999年政府拨款14亿元推行多项措施减低车辆废气后,喷黑烟车辆的检举数字大幅下降
年份
被检举的
黑烟车辆
年份
被检举的
黑烟车辆
88
16 418
96
44 665
89
25 147
97
40 536
90
29 032
98
46 802
91
32 919
99
58 960
92
68 974
00
64 118
93
66 705
01
29 236
94
67 551
02
18 533
95
51 635
03
15 392
04
13 215

此外,我们於12月举行「二○○四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研讨会」,推动业界交流技术和经验,与会者包括来自内地、美国和亚洲其他城市的代表。

图片─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副秘书长(环境)邓忍光先生在12月举行的「二○○四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研讨会」上致辞。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政府於2004年就强制推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注册和标签制度谘询公众意见,冀望利用市场力量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污染问题。此外,政府於2004年12月刊登宪报,公布一条新的规例,规定由2005年底起各油站必须安装汽体回收系统,以回收汽车加油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其他空气质素事项

专业建议:本署就策略性土地用途和交通规划程序提供专业建议。2004年,我们提供了751项空气规划的建议,细项分类详见图2 - 2004年空气规划建议统计资料。

图2 —2004年空气规划建议统计资料

(i) - 2004年空气规划谘询工作的分类统计 (图片数据)

(ii) - 历年空气规划指引的统计数字 (图片数据)

区域性臭氧标准:2004年,本署获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局提供一套精密的标准参考光度计,作为量度臭氧的校正标准。我们亦致力把有关标准推广至邻近地区,如澳门、北京及广东的政府环保部门已根据本署的标准参考光度计,检测他们的臭氧校正器。

含氯氟烃:我们已推行一项自愿性计划,推动医疗业界转用不含氯氟烃吸入器治疗哮喘和慢性阻塞性呼吸道疾病,计划已获有关方的广泛支持,公共保健业界现已逐渐改用不含氯氟烃的代用品。另外,我们於2004年推行一项宣传计划,成功减低本港使用氯氟烃的配额。

室内空气:政府於2003年9月推出自愿参与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分别有6个及46个场所达到「卓越级」及「良好级」标准。

政府措施:环境运输及工务局规定所有政府办事处将恒温器温度设定为摄氏25.5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