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报告2004
环境保护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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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1 环保政策 | 2 组织、计划纲领与职责 | 3 环保署的办事处及设施 | 4 环保署工作对环境的影响 | 5 我们对环境的贡献 | 6 我们的运作 | 7 实践2003年目标的进展 | 8 2004年的目标 | 9 核实声明 | 10 回应表格 |

| 5.1 对策略性决策的贡献 | 5.2 规划美好新环境 | 5.3 有效的执法行动及紧急应变措施 | 5.4 合作伙伴 | 5.5 环保意识及教育 | 5.6 专业发展及研究 |


5 我们对环境的贡献
   5.3 有效的执法行动及紧急应变措施

本署的目标是透过立例〔如发牌监管个别污染行业〕阻吓污染违法行为,同时对违法者采取执法行动。另外,我们亦推行一项合作伙伴计划,加强营运商对法律及遵守法纪的认识〔详见第5.4节「合作伙伴」〕。我们亦已加强对投诉的回应系统,确保可迅速处理有关污染的投诉。

发牌

我们已成立「一站式办事处」,处理各类污染管制牌照的申请。申请者可亲临9个一站式办事处或上网申请牌照。

2003年发出的牌照和许可证
条例
活动
发出数目
《空气污染管制条例》    批准
304
指定工序牌照
12
露天焚物许可证
1
小计:
317
《噪音管制条例》   建筑噪音许可证 (PP)
342
建筑噪音许可证 (GW-总数)
2 430
小计:
2 772
《废物处置条例》 化学废物产生者注册
1 103
化学废物处置牌照
21
化学废物收集牌照
28
废物进出口许可证
2
小计:
1 154
《水污染管制条例》  新牌照
2 039
换领牌照
2 457
小计:
4 496
《海上倾倒物料条例》  海上倾倒许可证
140
小计:
140
其他 弃置医疗废物许可证
179
小计:
179
 
总计:
9 058

2003年办理许可证/牌照/批准申请的表现
环保署的服务
2003年目标
2003年成绩*
废物
化学废物产生者注册
95%在30天内
100%
海上倾倒许可证
90%在18天内
100%
弃置医疗废物许可证
95%在9天内
100%
《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
〔不包括规定刊登公告的牌照〕
95%在接获申请款项后14个工作天内完成
100%
* 根据目标所取得的百分比,100%代表全面符合或超越目标。
注:所有上述承诺均达到相关的既定目标。

巡查

面对资源紧绌的压力,我们必须逐步调改我们的巡查机制。以往,我们每年均会按时间表定期巡查污染者的经营场所。2003年,我们推出一套「巡逻」系统,分配属下的执勤人员巡查指定范围和执行例行巡查,如接获投诉则须暂停例行工作,优先跟进处理。另外,我们亦加强针对个别目标的执法行动,打击非法排放禽畜废物及油污等的常见污染活动。尽管资源紧绌,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仍能维持相同的服务水准,於2003年合共进行了64 309项针对性及例行巡查工作。此外,我们现正研究进一步推广应用数码掌上手帐,以助员工简化日常工作,但这类手帐功能有限,只能作记录口供等,因此我们拟在2004年开始采用更全面的流动电脑技术。

图片─环保署督察执法时试用掌上器材。

 

投诉

为确保市民致电本署时迅速获得回应,本署特於2002年成立顾客服务中心,由训练有素的电话客户服务员以最快的效率接听市民来电。2003年,超过95%来电者只需稍候片刻便可与客户服务员通话,不会等候太久而挂线,而平均等候时间为4秒,较12秒的目标时间快。去年,40%的投诉及98%的查询均可透过电话即时解决。我们已根据地理信息系统设立一套投诉资料库供服务专柜使用,这套资料库在2003年7月於美国圣地牙哥举办的「第23届年度ESRI国际用户大会」上荣获「地理信息系统特别成就奖」。

2003年的污染投诉渠道
渠道
个案数目
电话
11 076
警方处理的噪音投诉
4 010
透过其他政府部门
3 606
透过来函/传真
2 656
透过互联网〔电邮〕
1 765
透过媒体
248
其他
538
总数
23 899

2003年的表现承诺
环保署的服务
2003年目标
成绩
回应投诉
即时威胁公众健康的事故
即时
100%
其他污染投诉
95%在3个工作天内处理
100%

2003年,我们调查了19 889宗投诉,与2002年的19 449宗大致相若,警方则调查了4 010宗投诉。本港爆发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期间,市民特别注重环境卫生,因此废物及水污染投诉显著上升。至於噪音投诉则因为愈来愈多营运商奉公守法而下降,此外经济不景亦有一定影响,星期日施工的建筑活动大幅减少,有关的噪音投诉数字亦随之下降。然而,空气投诉却持续偏高,透过媒体作出投诉更愈来愈多。不过,自本署推行车辆废气管制计划后,有关排喷黑烟车辆的投诉已减少。

媒体投诉分类
性质
2003年
空气
排喷黑烟车辆
4 729
其他
5 516
噪音
环保署处理个案
5 698
警方处理个案
4 010
废物
1 193
2 696
杂项
57
 
总数
23 899

检控

我们於2003年在网页发表检控政策,此举并非法律规定,然而却充份证明我们矢志加强透明度,致力秉持公正,同时让公众更了解检控的程序。

目前本署的检控工作由2001年成立的中央检控组专责处理,该组由一位拥有特许建筑测量师和认可人士资格的大律师主管,专门处理不认罪的个案,这类案件2003年共有74宗。

此外,检控组致力培训内部检控人员及向环保署执法人员提供法律意见,指导他们如何进行检控前的准备工作及搜集证据。我们於2003年推出法律资料系统(LIS),以便地区污染管制人员从中央资料系统中下载资料,包括法庭判决书和法律通告,法律通告内容有"在刑事程序中展示材料给被告人"和"在裁判法院出庭出任控方证人应注意的事项"等等。

由於我们推行的合作伙伴计划成效不俗,加上经济不景与营运商对法律规定有更深的认识,因此2000年至今检控数字一直减少。2003年,本署共提出535宗检控,较2000年的1 689宗大幅减少。涉及建筑业、饮食业、维修车房及物业管理业四个合作伙伴的检控数字亦有下调。在2003年,有一名违反污染条例人士被判监禁入狱,违例事项是未领取许可证出口有害废物。

引用条例检控的个案分类
条例
检控数字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空气污染管制条例》
467
276
215
207
《噪音管制条例》 〔包括警方处理个案〕
477
320
239
123
警方处理个案
55
32
27
17
《废物处置条例》
398
251
202
133
《水污染管制条例》
342
176
110
64
《海上倾倒物料条例》
3
12
3
7
《保护臭氧层条例》
2
6
3
1
《环境影响评估条例》
0
0
0
0
总数
1 689
1 041
772
535

本署亦向多个行业提供技术性指导,协助他们遵守环境污染管制法例。2003年,我们举办了21个讲座,合共超过3 300人参与。

 

其他工作

图片─减少中的黑烟车辆。

我们与警方合作针对排喷黑烟车辆采取执法行动。警方有权向违例车辆发出1 000元定额罚款告票。由於本署推行车辆废气管制计划,违例数字已持续下降。

污水渠接驳工程计划为新界一些未接驳政府污水系统的乡村接驳到恰当的污水渠系统。2003年,已有333间村屋及2 800个村户接驳污水渠。自1995年推出该计划以来,已有3 675间村屋及26 900个村户接驳污水渠。

紧急事件应变措施

我们与多个政府部门〔如消防处、海事处及政府化验所〕紧密合作,为环境事故提供迅速的应变措施。我们已针对36种陆地及海上发生的紧急情况〔如漏油及泄漏化学品〕制订多套周全的应变计划。

本署会为所有紧急事故提供支援,而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承办商亦会为涉及化学品的事故提供化学废物收集及处理服务。2003年,我们参与了26宗及4宗分别在陆地及海上发生并需清理的紧急事故,成果令人满意。

本署於1999年成立一支紧急应变演习队伍,致力提升员工应付紧急事故的表现及准备工作,我们於2003年进行了2次演习。

我们旨在订定有效的法例和高效率的监管架构,保障市民的健康和福祉不受任何不利的环境影响。

我们积极鼓励商业及其他机构实施污染管制措施。

我们设立处理环境事故的紧急应变系统,作好迅速回应的准备,尽量减低对环境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