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报告2003
环境保护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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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我们对环境的贡献 | 我们的运作 | 2003年的目标 |

| 对策略性决策的贡献 | 规划美好新环境 | 有效的执法行动及紧急应变措施 | 合作伙伴 | 环保意识及教育 | 专业发展及研究 |


有效的执法行动及紧急应变措施

透过本报告先前所载述的合作伙伴计划,各行各业遵守环保法例的情况已有所改善。但是尽管推行了有关计划,我们仍需针对违法者采取有效的阻吓措施。此外,我们亦透过发牌程序监管特订的污染活动,同时加强对污染投诉的回应。我们已成立一个专责小组,务求改善本署检控方面的工作。


发牌

环保署已成立「一站式办事处」,方便营运商在一个地点申请所有必须的污染管制牌照和许可证。他们可亲临环保署辖下9个一站式办事处或上网申请牌照。我们於2002年发出约9 000个牌照和许可证。


监管

2002年,地区污染管制办事处合共进行了66 630项巡查工作。另外,我们已引入多项新技术,藉此改善巡查程序。部份巡查工作已采用掌上电脑,例如巡查化学废物及管制倾物入海的活动。巡查人员实地评估投诉后,可利用这些先进装置下载投诉资料,此举不但能减低耗纸量,更有助改善工作效率。我们现正研究为执勤人员提供掌上电脑以接驳互联网。

2002年12月,《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规定所有主要的发展工程均须在现场安装网上摄录机,让我们透过互联网监察工地现场。我们冀盼安装网上摄录机有助阻吓违法行为,同时让巡查人员及公众迅速概览工地现场的活动。


投诉

我们於2002年共接获53 530个热线来电,其中11 591个属污染投诉,其余则属查询,此外另有约13 979宗投诉是以邮寄、电邮或透过其他政府部门提交环保署。投诉总数为19 449宗,与2001年的数字大致相若,但较2000年的26 695宗投诉(扣除警方数字)为低,投诉数字下降有多个原因。自环保署推行车辆废气管制计划后,有关排放黑烟车辆的投诉已减少57% (由2000年的13 240宗下降至2002年的5 663宗)。本署的合作伙伴计划与政府惩处多次违例者的措施亦渐见成效。此外,由於经济不景,经常遭投诉的建筑活动减少,故此有关的噪音投诉数字亦相应下降。然而,日间建筑噪音的投诉仍然持续偏高,总数达到1 314宗。

1986年至2002年投诉热线接听的来电数字图表

我们已於2002年10月开始改变处理投诉的方法。环保署的客户服务中心现已取代政府的中央热线中心,负责接受市民的污染投诉。该中心配备地理资讯系统,执法及巡查人员可精确地确定投诉的位置。这套系统亦可显示过往投诉及跟进行动纪录,即时为来电者及环保署职员提供相关的资料。这套系统启用后,回覆市民来电的效率亦提高不少, 99%的来电都在三个工作天内得到回覆。


检控

由於本署推行合作伙伴计划,加上经济不景与建筑业加强遵守1998年的建筑尘埃法例,过去2年来检控数字现已减少。与此同时,我们亦向许多其他行业提供技术性指导资讯,协助他们奉公守法。过去3年来,我们已举行了130个讲座,吸引15 000人参与。2002年,我们举办了22个讲座,约有1 600人参与。

2002年,整体检控数字有842宗,较2001年的1 151宗及2000年的1 824宗大幅减少。环保署根据《噪音管制条例》执行了273宗检控,占整体数字最高比率,继而是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执行的222宗检控、根据《废物处置条例》执行的206宗检控、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执行的133宗检控、根据《海上倾倒物料条例》执行的5宗检控以及根据《保护臭氧层条例》执行的3宗检控。

尽管检控数字减少,然而不认罪个案却无下降迹象。2002年,有171名违例者不认罪,相比之下,2001年的数字为177名。有见及此,政府於2002年宣布,任何公司如被判罪3次或以上,便禁止投标政府工程6个月。环保署於2001年成立中央检控组,这支由全职法律专业人员领导的队伍,旨在更有效地应付不认罪的个案。2002年,检控组成功检控93.7%的个案。此外,检控组亦致力训练内部检控官,以及指导他们如何进行检控前的准备工作及搜集证据。

近年检控个案数字图表

其他工作

环保署与警方合作截查排放黑烟车辆,我们在2002年截查了1 056部车辆,而警方则发出共167张1 000元定额罚款告票。由於本署推行车辆废气管制计划,违例数字已在过去3年持续下降。

本署职员会继续在新界一些未接驳政府污水系统的乡村推行污水渠接驳工程,2002年已有39间村屋及300个村户的渠道接驳至公共污水渠。自1995年底推出计划以来,我们已为3 342间村屋及24 117个村户接驳污水渠。

我们已於2002年底完成耗资5 000万元的整治城门河污染沉积物的首阶段工程。竣工后城门河水质获得显著改善,以往每逢潮退时发出的恶臭已不复见。计划第二阶段将会耗资2 800万元清理河道的其余部份。


我们旨在订定有效的法例和高效率的监管架构,保障市民健康和福祉不受任何不利的环境影响。

我们会积极鼓励商业及其他机构实施污染管制措施。
紧急事件应变措施

我们与多个政府部门(如消防处、海事处及政府化验所)紧密合作,为环境事故提供迅速的应变措施。我们已针对36种陆地及海上发生的紧急情况(如漏油及泄漏化学品)制订多个周全的应变计划。

环保署会为所有紧急事故提供支援,而化学废物处理中心亦会为涉及化学品的事故提供化学废物收集及处理服务。2002年,我们参与了40宗及10宗分别在陆地及海上发生并需清理的紧急事故,成果令人满意。

本署於1999年成立一支紧急应变演习队伍,致力提升员工应付紧急事故的表现及准备工作,我们於2002年进行了3次演习。
我们设立处理环境事故的紧急应变系统,作好迅速回应的准备,尽量减低对环境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