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报告2003
环境保护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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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我们对环境的贡献 | 我们的运作 | 2003年的目标 |

| 序言 | 环保政策 | 组织,计划网领与职责 | 环保署的办事处及设施 | 环保署工作对环境的影响 |


组织、计划纲领与职责

在政府的架构下,环境运输及工务局负责制订总体的环保政策,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则专责执行环保计划及法例,以及推行新的政策和行动计划。环保署於1986年4月1日成立,汇聚6个政府部门的人员和资源,目的是广泛统筹本港大部份预防环境污染和污染管制的活动。

2002年,环保署各项活动的总开支为22.7亿元,其中54.5%用於支付处理及弃置都市和化学废物的承办费用,33.8%为与本署计划纲领有关的员工薪津开支,另有6.5%是基本开支,5.2%是日常运作的费用。

本署於2002年约有1 600名职员,其中27%属专业职系,46%属技术职系,其余27%为行政及其他辅助职系。

除了环保署以外,其他政府部门亦会执行与其职责范畴有关的环保工作。例如,机电工程署便专责管理能源效益事务,渔农自然护理署则负责自然保育。

环境保护署组织架构图表

我们的抱负是为香港缔造一个健康怡人的生活环境,鼓励市民重视环保,明白须为自己和下一代着想,使这个生活环境得以持续

我们的使命是为实现上述抱负,运用专业知识、判断力和经验
· 制订和实行计划,使环境得以改善及受到保护
· 致力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 推行环保法例
· 参与城市规划
务求达至并维持高水平的环境质素

我们各计划的宗旨和目标如下:

空气计划纲领

  • 在规划阶段介入,确保空气质素达到及维持令人满意的水平
  • 参与关乎具潜在危险设施的风险管理,以及能源和全球暖化问题的计划
  • 执行《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及《保护臭氧层条例》
  • 针对排放黑烟车辆执行《道路交通条例》

社区关系计划纲领

  • 透过环保运动、宣传、教育及活动项目促进市民的环保意识

环境评估及规划计划纲领

  • 评估建设工程、规划、政策及策略对环境的影响,同时针对已确认的潜在问题实施预防及纾缓措施,以便防范有关的环境问题
  • 推动公营及私营企业尽量争取最佳的环保表现
  • 执行《环境影响评估条例》

噪音计划纲领

  • 在规划阶段介入,藉此预防、减低及解决噪音问题、推行噪音消减措施和执行《噪音管制条例》

废物计划纲领

  • 制订一套法规和制度监管架构,以保障市民的健康与福祉,免受因不当处理及弃置废物所造成的不利环境所影响
  • 执行《废物处置条例》及《海上倾倒物料条例》

废物处理设施计划纲领

  • 构思策略及计划,尽量减少废物
  • 提供符合成本效益及环保标准的设施处理剩余废物
  • 统筹及监管推行减废及废物设施的各种计划与项目

水质计划纲领

  • 构思各种策略及计划,确保内陆及海水水质达到本署指定的自然保育目标
  • 制订有关污水渠、污水处理及处置设施的计划,以及监察有关设施的推行是否符合发展需要及环保标准
  • 执行《水污染管制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