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报告2003
环境保护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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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我们对环境的贡献 | 我们的运作 | 2003年的目标 |

| 部门环保管理 | 减少本署运作对环境的影响 | 缔造环保办公室 | 员工的环保意识、培训及参与 |


减少本署运作对环境的影响

废物处理设施

我们营运所引起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废物处理设施。我们会密切监察29项废物处理设施的操作,同时规定承办商必须执行合约的条款和法定要求,确保其环保表现符合水准。承办商必须符合所有有关环保条例、规例和排放规定的要求,监察设施产生的噪音和排放的气体和废水,并由环保署员工在现场监管。自1989年起,我们已在废物处理设施合约内纳入违则扣款条款,确保承办商有良好的环保表现。

2000年,环保署废物设施营运处的环保管理系统成功取得ISO14001认证,这项认证旨在开发和推广可持续发展的废物管理策略,以及规划和提供本港的废物管理设施。我们现正鼓励香港的废物设施承办商开发和实施类似的环保管理系统,以进一步改善环保表现。环保署於2000年成功取得认证后,所有12个现有经修复堆填区、新界西北废物转运站及沙岭堆肥厂亦相继获得认证。2003年,我们计划为沙田废物转运站、7个离岛转运设施、新界东北堆填区及新界西堆填区的环保管理系统进行认证工作。


承办商依法守例的比率

2002年,我们的废物处理承办商并无因违反环保法规而被检控。一如2000及2001年,承办商履行合约所订环保表现要求的比率达到99.975%。然而,我们会彻底调查每宗未达到标准的个案,同时采取补救行动。

2001年化学废物处理中心烟排气的烃总含量水平图表


投诉

2002年,环保署并无接获有关化学废物处理中心的投诉,至於其他废物设施的投诉则有14宗。投诉的项目包括气味、噪音、尘埃及苍蝇滋扰。我们对所有的投诉均立即处理。

我们会尽量避免、减少和控制本署日常运作导致的环境污染,并规定所有承办商采取及实施完善的环保管理系统和污染管制措施

污染控制措施

堆填区

所有新堆填区自开始运作起已装设沼气抽取系统,至於旧堆填区则陆续加装有关设施。我们会严密监察堆填区周边的情况,确保不会泄漏堆填区沼气。2002年,每日平均收集45万立方米堆填区沼气,其中53%可为现场设施提供差不多全部所需能源。目前,安装於堆填区的发电机发电量为6.4兆瓦。

自1995年起,新界东南堆填区已设置建筑工程废物回收设施,将该类废物分类及回收,然后循环再用,以减少占据堆填区空间的废物量。现时,有关设施每月可回收近22 500公吨建筑工程废物,相等於堆填区废物总量的10%。


废物转运站

废物转运站有助减少废物运往堆填区途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废物由小型废物收集车运往废物转运站,然后转装入大型废物货柜内,再循陆路或海路运到堆填区。每个废物货柜可盛载3至5架小型废物收集车的废物量。2002年,我们将每天前往堆填区的小型废物收集车车程减少约1 200架次。这类大规模的废物转运(尤其是从海路转运废物)可大幅减少因废物直接运往堆填区所导致的交通、噪音及废气问题。

香港目前有8个废物转运站。当中大都位於市区,因此已装设通气系统和异味洗涤器,以清除所排放气体的恶臭和尘埃。至於在摩星岭人工山洞内兴建的港岛西废物转运站,除可减少转运站对周围景观的影响,更可达到善用土地的目标,毋须占用市区的贵重土地。


化学废物处理中心

焚化系统烟排出的气体经洗涤后,再经过喷雾干燥吸收器、活性碳喷射系统和袋式纤维过滤装置,去除污染物,才排放到空气当中。环保署会不停监察气体的排放,确保已彻底燃烧和清除空气污染物。如发生问题,系统会自动停止将废物送入焚化炉。化学废物处理中心附近的空气每年会进行两次监察,另外更会每月量度二恶英的含量。至目前为止,量度所得的空气数据全面符合「香港空气质素指标」。处理化学废物所产生的残余物质(包括焚化灰烬)会进行化学处理,经分析确保稳定后,才运往新界东南堆填区作最终的弃置。

我们致力推动环保措施,因此允许承办商发售从废物中回收的物料赚取利润。由油污/废水回收得到的油,经处理后可供越洋轮船作为燃油之用。另外,承办商亦可从电子业的腐蚀剂废料中回收氧化铜,再售予海外的冶炼厂提取铜。2002年,中心共回收8 400公吨油和420公吨氧化铜。


化验室

环保署所有化验室(空气、水科学和微生物)均尽量以减少对环境影响的模式运作,同时遵守法例的规定和法定牌照的条款。2002年,我们定期监察化验室废水排放的结果显示,所有参数完全符合标准。此外,我们每年亦会监察通风柜排放的酸性烟雾,结果亦显示完全符合既定的标准。


外勤工作

为了减低调查工作对环境的影响,环保署只使用不含毒性的染料来侦查污染源。另外,外勤工作用的样品和用过的化学品亦会运返化学废物化验室作循环再用或运往化学废物处理中心作适当处理。环保署并向所有外勤工作人员提供处理危险物料的训练及安全工作指引。

我们会以身作则,所有营运项目均严守法律规定,遵从有关环保法例、标准及条例的精神,以及本署的内部指引及程序。只要情况许可,我们更会致力超越有关的标准要求

环保署设施紧急事故应变行动

环保署已制订多套内部紧急应变计划,其中特别针对废物处理设施和化验室。有关计划涵盖多个预计可能发生的事故,例如堆填区或废物转运站因电力故障,以及交通意外、挤塞及泄漏化学废物等事故导致道路阻塞,而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

环保署及废物设施承办商携手合作,於2002年9月安排一项紧急演习,以测试大部分策略性废物处理设施的紧急应变措施。是次演习包括废物转运站、营运中及已关闭的堆填区。测试项目包括假设堆填区及废物转运站发生各种紧急事态、堆填区斜坡产生事故及堆填区泄漏气体等。此外,本署并会透过实际处理紧急事故的情况,例如西九龙出现交通问题堵塞废物转运站及北区突然需要处置大量禽畜废物等,全面测试及核实各项设施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2002年,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曾举行4次紧急应变演习。第一次假设化验室发生意外,第二次假设火灾(消防处参与演习),第三次假设废油失火(海上演习),第四次则假设废物收集车辆翻侧。所有演习均由承办商执行,环保署职员则负责监察。环保署规定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承办商每年最少举行一次海上意外演习。

2002年,环保署各化验室并无发生紧急意外事件。

我们设立对环境事故的紧急应变系统,作好迅速回应的准备,尽量减低对环境的损害
预防化验室污染的措施:

法定措施:

化验室已取得所有法例规定的牌照和许可证(如《水污染管制条例》、《废物处置条例》等),同时严格遵从当中的规定。

空气污染:

通风柜及安全柜排出的气体必须经洗涤或过滤,去除污染物后才可排放空气中。化验室已装设废气抽风罩,并且全日运作,以稀释及抽取设施校正时产生的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然后引流至天台排放。

水污染:

化验室的洗涤槽已装置缓冲缸,以防将不适当的物质意外排进污水渠。另外,处理石棉用的洗涤槽已装设过滤器,以清除废水中的石棉。

监察工作:

环保署会定期监察通风柜排放的气体和洗涤槽排放的污水,确保符合规定的标准。

危险废物:

化学废物会经由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承办商作适当的处理和处置,生物废物则会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引消毒和处置。从空气实验室收集的石棉样本,会交由持牌的收集商送往新界东南堆填区弃置

紧急应变措施:

所有化验室均设有处理泄漏的应急工具,本署亦会为员工提供培训,并将处理意外化学泄漏/渗漏情况的一般程序编录於化验室的环保及安全手册内。

审核措施:

化验室员工会定期为化验室进行环保审核,而「环保、安全及健康组」亦会进行有关的稽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