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英语运动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职业英语运动办事处会不时收集阁下的个人资料,供办事处宣传之用。

1. 收集和使用个人资料目的

职业英语运动办事处可使用收集所得的和阁下提供的资料,作下列一种或更多用途:
作市场推广及宣传之用;
作我们本身内部记录、研究及统计之用;以及
任何与职业英语运动有关的其他用途。

2. 资料保密

阁下向我们提供的资料,将储存在职业英语运动办事处或我们在香港的伺服器内,只供我们的获授权雇员及承办商使用。然而,我们不能保证不会有任何第三者入侵电脑,窃取资料,或不会有任何人擅自取阅资料。

我们会与活动赞助商、认可代理人或承办商共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供有关宣传活动之用。阁下兹明白及明示同意上述各项。

3. 保留资料

在需要该等资料作指定用途期间,我们才会保留阁下的个人资料。我们亦会保留已存档的个人资料作统计用途。

4. 阁下同意

阁下阅览本网站时,互联网供应商会将你的资料记录下来。记录只会显示你的领域名称、伺服器地址及所阅览的网页,而互联网供应商亦只会向我们披露阅览网页的人数及阅览者类别方面的资料。这些资料只用于统计用途。阁下同意,职业英语运动办事处不时收集到的及获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可供作上述用途,以及向职业英语运动办事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订明的人士披露。

如阁下不想接收关于职业英语运动的发展、活动及宣传的最新资讯,可发电邮至info@english.gov.hk给职业英语运动办事处要求删除阁下的纪录。

5. 查询

据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通知,由1999年12月1日起,查阅个人资料,应使用指定的查阅资料要求表格。填妥表格后,请以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美利大厦17楼,职业英语运动办事处保障资料主管人员收)。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20(3)(e)条,资料使用人有权拒绝任何非经指定表格提交的查阅资料要求。资料当事人如欲提出查阅要求,可向各区民政事务处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索取指定表格。指定表格亦可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网页http://www.pco.org.hk下载。

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可随时修订。如有修订,将在我们的网站公布。

本页于2005年1月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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