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民众安全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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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水准及目标 - 应急服务

紧急动员

遇有紧急事故,民安队会奉召调派紧急救援中队到灾场,协助正规部队疏散及拯救灾民。民安队回应召援至到达灾场的时间为1小时至1.5小时。

山野搜索及抢救行动

民安队山岭搜救中队负责执行山野搜索及抢救工作。山岭搜救中队回应山野紧急动员行动的时间为45至60分钟。该中队逢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会有一小队抢救人员在其位于九龙的行动基地轮值候命,以便即时回应紧急动员的要求。

水灾救援

每当天文台发出北区水浸警告,民安队水灾救援小队便会到有关消防局候命及协助水灾救援工作;而民安队指挥中心亦会启动。民安队回应水灾救援行动的时间为1小时至1.5小时。

台风袭港期间的候命出动服务

在八号或以上风球悬挂时,民安队指挥中心及各区域 / 部队行动基地会即时候命出动,如有紧急服务的召援,民安队会尽快调派人员出动。

防止山火任务

在每年十月至翌年四月的干燥季节,民安队逢星期日及公众假期,在当发出红色或黄色火灾危险警告讯号期间,均会派员在各个消防局轮值候命,协助消防处及渔农自然护理署扑灭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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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于: 200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