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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噪音
飞机噪音影响的评估方法 飞机噪音评估结果 量度飞机噪音 减低飞机噪音的措施 监察飞机噪音 2007年一般夏季繁忙日每小时航机升降架次 投诉飞机噪音 飞机噪音影响的评估方法 1. 在制定新机场总纲计划的过程中,机场管理局连同有关的政府部门已对飞机噪音在机场范围以外之地区所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该噪音评估是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及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所订定的指引来进行,而更使用了最先进的机场噪音评估方法 :美国联邦航空局综合噪音模型(INM),去制定飞机噪音等量线。 2. 飞机运作所造成的噪音影响,可以利用飞机噪音预测(NEF)等量线来评估。NEF等量线的评估方法,是综合了在日间及晚上经过的飞机的飞行时间长短,噪音水平,音调特色及飞机升降次数所计算出的一个数字。赤角新机场是根据《香港规划标准及准则》而采用了NEF25等量线为准则来规划对噪音影响敏感的土地用途。这准则较启德机场所采用的NEF30更为严格,并和很多先进国家所采用的标准相若。 飞机噪音评估结果
飞机噪音影响的评估方法 飞机噪音评估结果 量度飞机噪音 减低飞机噪音的措施 监察飞机噪音 2007年一般夏季繁忙日每小时航机升降架次 投诉飞机噪音
飞机噪音影响的评估方法
1. 在制定新机场总纲计划的过程中,机场管理局连同有关的政府部门已对飞机噪音在机场范围以外之地区所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该噪音评估是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及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所订定的指引来进行,而更使用了最先进的机场噪音评估方法 :美国联邦航空局综合噪音模型(INM),去制定飞机噪音等量线。
2. 飞机运作所造成的噪音影响,可以利用飞机噪音预测(NEF)等量线来评估。NEF等量线的评估方法,是综合了在日间及晚上经过的飞机的飞行时间长短,噪音水平,音调特色及飞机升降次数所计算出的一个数字。赤角新机场是根据《香港规划标准及准则》而采用了NEF25等量线为准则来规划对噪音影响敏感的土地用途。这准则较启德机场所采用的NEF30更为严格,并和很多先进国家所采用的标准相若。
飞机噪音评估结果
3. 根据机场管理局于一九九一/九二年所进行的新机场运作环境影响评估及一九九八年的检讨报告,只有少数北大屿山沙螺湾的居民是位处于新机场在设计容量 下运作时所产生的NEF25等量线范围内,而被视为受到高于土地用途规划所订的飞机噪音水平的影响。
量度飞机噪音 4. 民航处在飞机航道下的多个地区量度飞机噪音,所得数据总结于下表: 在各区量度所得的噪音水平(2008年1至9月) 噪音水平分布情况 受以下飞机运作影响 (跑道/运作) Lmax #1 <65分贝 65 — 70分贝 70 — 75分贝 >75分贝 沙田 98.07% 1.68% 0.17% 0.06% 25R, 25L/到港#2 & 07R, 07L/离港#3 葵涌 95.85% 2.67% 1.36% 0.10% 25R, 25L/到港#2 & 07R, 07L/离港#3 汀九 62.75% 18.08% 17.97% 1.17% 25R, 25L/到港#2 & 07R, 07L/离港#3 青龙头 54.43% 20.08% 23.37% 2.10% 25R, 25L/到港#2 & 07R, 07L/离港#3 荃湾西部 80.93% 14.56% 4.15% 0.34% 25R, 25L/到港#2 & 07R, 07L/离港#3 青衣北 95.70% 2.20% 1.85% 0.22% 25R, 25L/到港#2 & 07R, 07L/离港#3 北角 94.19% 3.65% 1.88% 0.26% 25R, 25L/到港#2 & 07R, 07L/离港#3 中半山 98.71% 0.91% 0.30% 0.06% 25R, 25L/到港#2 & 07R, 07L/离港#3 马湾 67.40% 18.41% 10.88% 3.29% 25R, 25L/到港#2 & 07R, 07L/离港#3 东涌 91.78% 6.96% 1.02% 0.24% 25R, 25L/到港#2及 离港#3 & 07R, 07L/到港#2及 离港#3 附注 # 1 最高水平 (Lmax)是一个噪音事件中瞬间的最高噪音水平。 # 2 请参阅本纲页 《飞机航道》附件甲 有关到港航道的安排。 # 3 请参阅本纲页 《飞机航道》附件乙 有关离港航道的安排。 5. 自新机场启用以来,民航处曾就飞机噪音及航道问题向多个区议会作出简报,其中包括葵青、沙田、荃湾、中西区、九龙城、南区、油尖旺、湾仔、东区、北区、离岛、屯门及西贡区议会。 减低飞机噪音的措施 6. 尽管量度噪音的结果显示有关的飞机噪音水平并无违反为新机场而订定的噪音标准,政府仍很关注夜间飞机升降运作可能对各社区引致的滋扰,因此已采取下列措施以减少飞机噪音 的影响: (a) 从一九九八年十月起,于深夜十二时至早上七时抵港的班机须从西南面降落,惟此安排须视乎风向及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这措施旨在减少航班在晚间飞越人口稠密的地区如沙田、荃湾、深井及青龙头等。 (b) 从一九九八年十月起,于深夜十二时至早上七时内从07R跑道离港的班机,在符合飞行运作及在安全的情况下,须使用经西博寮海峡的南行航线,从而减少航班在晚间飞越人口稠密的地区如红、北角、筲箕湾及柴湾等。(在谘询过各有关区议会及经民航处详细评估后,上述措施于一九九九年一月七日起提早为由每晚十一时开始 ,结束时间则不变,仍为翌日早上七时。) (c) 从一九九九年八月开始,为了减低飞机噪音对机场附近地区的影响,所有向机场东北方向起飞的飞机须采用国际民航组织所订定的噪音消减起飞程序。该程序要求飞机在较短距离内爬升至较高的飞行高度 。为进一步纾缓飞机爬升时所产生的噪音影响,国际民航组织已修订原有的消减噪音起飞程序。新程序要求飞机在到达800或以上的飞行高度时降低动力,采取消减噪音程序。在旧程序下,采取消减噪音程序的最低飞行高度是较高的。从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开始,所有向机场东北方向起飞的飞机须采用新修订的噪音消减离场程序。 (d) 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开始,各航空公司不准编排高噪音的机种* 在晚上十一时至早上七时升降。 为配合国际淘汰高噪音机种的做法,从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起,所有高噪音机种*均不准在本港升降。(*高噪音机种指那些未能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6第一卷第二部分第三章所载的噪音标准的飞机)。 (e) 从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起,在晚上十一时至早上七时时段内,由东北方向进入机场的航机,在运作情况许可下,会使用持续降落模式降落。采用该模式降落的航机会安排在较高的高度开始下降,并且通常使用较低动力飞行,从而减低飞机噪音对西贡及马鞍山一带的影响。 监察飞机噪音 7. 民航处为密切监察上述消减飞机噪音措施的实施,已装置了一套飞机噪音及航迹监察系统,以帮助评估飞机飞行情况及飞机进出机场时所产生的噪音影响。现时全港共装设了十 六个噪音监察站,分别位于沙螺湾、东涌、阴澳、汀九、大榄、青衣(两个监察站)、葵涌、大围、中半山、北角、东半山、筲箕湾、荃湾西区、青龙头及马湾。 8. 对于上文第7段(a)及(b)所述的措施,下面表一及表二综合了有关的统计数字。其结果显示绝大部份飞机升降运作都能符合措施的规定。其中只有少数因各种运作上的情况,例如当时的风速、导航系统的维修保养或航空交通条件等等而未能遵照该等措施运作。 表一 (a)措施:当风向/风速及航空交通情况许可时,规定午夜后抵港的飞机须从西南方向降落。 0001至0700时抵港飞机总数 从西南面降落飞机总数 符合规定的百分比 1998 (10月 - 12月) 1,066 1,037 97.3% 1999年 4,720 4,293 91.0% 2000年 5,695 5,248 92.2% 2001年 5,526 5,201 94.1% 2002年 7,065 6,660 94.3% 2003年 6,838 6,409 93.7% 2004年 8,641 7,958 92.1% 2005年 10,865 9,437 86.9% 2006年 12,622 11,126 88.1% 2007年 1月 1,062 1,057 99.5% 2月 1,020 1,020 100.0% 3月 1,081 1,030 95.3% 4月 1,163 1,112 95.6% 5月 1,104 978 88.6% 6月 1,139 483 42.4% 7月 1,232 613 49.8% 8月 1,235 812 65.8% 9月 1,200 1,131 94.3% 10月 1,258 1,241 98.6% 11月 1,214 1,192 98.2% 12月 1,294 1,281 99.0% 2008年 1月 1,175 1,155 98.3% 2月 1,117 1,117 100.0% 3月 1,250 1,250 100.0% 4月 1,324 1,138 86.0% 5月 1,302 1,111 85.3% 6月 1,245 695 55.8% 7月 1,214 867 71.4% 8月 1,258 1,055 83.9% 9月 1,195 1,159 97.0% 注一 : 在 1999 年 1 月 7 日 前 , 这 措 施 实 施 时 段 为 0001 至 0700 时 。 表二(b)措施:规定飞机如在2300至0700时段 (注一)使用跑道07离港,便须使用经西博寮海峡的南行航线。 2300至0700时使用跑道07离港飞机总数* 同一时段使用南行航线离港飞机总数 符合规定的百分比 1998年 (只由10月20日至12月31日) 802 794 99.0% 1999年 5,913 5,871 99.3% 2000年 9,737 9,686 99.5% 2001年 10,790 10,634 98.6% 2002年 11,416 11,365 99.6% 2003年 11,382 11,340 99.6% 2004年 14,104 13,989 99.2% 2005年 18,532 18,358 99.1% 2006年 20,601 20,408 99.1% 2007年 1月 1,779 1,774 99.7% 2月 1,696 1,656 97.6% 3月 1,763 1,758 99.7% 4月 1,699 1,670 98.3% 5月 1,618 1,606 99.3% 6月 1,939 1,928 99.4% 7月 2,035 2,026 99.6% 8月 2,063 2,046 99.2% 9月 1,909 1,894 99.2% 10月 1,963 1,961 99.9% 11月 1,997 1,997 100.0% 12月 2,031 2,029 99.9% 2008年 1月 1,909 1,900 99.5% 2月 1,842 1,816 98.6% 3月 2,015 2,008 99.7% 4月 1,778 1,769 99.5% 5月 1,712 1,701 99.4% 6月 1,110 1,091 98.3% 7月 1,523 1,488 97.7% 8月 1,751 1,693 96.7% 9月 1,894 1,864 98.4% 注一 : 在 1999 年 1 月 7 日 前 , 这 措 施 实 施 时 段 为 0001 至 0700 时 。 2007年一般夏季繁忙日每小时航机升降架次(只包括国际民航班机,直升机除外) 本地时间 航机升降架次 本地时间 航机升降架次 00:01-01:00 28 12:01-13:00 53 01:01-02:00 18 13:01-14:00 47 02:01-03:00 3 14:01-15:00 34 03:01-04:00 9 15:01-16:00 50 04:01-05:00 6 16:01-17:00 52 05:01-06:00 10 17:01-18:00 46 06:01-07:00 6 18:01-19:00 43 07:01-08:00 12 19:01-20:00 40 08:01-09:00 27 20:01-21:00 32 09:01-10:00 41 21:01-22:00 44 10:01-11:00 43 22:01-23:00 33 11:01-12:00 48 23:01-24:00 20 投诉飞机噪音 9. 如对飞机噪音有任何意见或投诉,可致电民航处热线:2769 6969。
量度飞机噪音
4. 民航处在飞机航道下的多个地区量度飞机噪音,所得数据总结于下表:
在各区量度所得的噪音水平(2008年1至9月)
噪音水平分布情况
受以下飞机运作影响
(跑道/运作)
<65分贝
65 — 70分贝
70 — 75分贝
>75分贝
25R, 25L/到港#2 &
07R, 07L/离港#3
25R, 25L/到港#2及
离港#3 &
07R, 07L/到港#2及
离港#3
5. 自新机场启用以来,民航处曾就飞机噪音及航道问题向多个区议会作出简报,其中包括葵青、沙田、荃湾、中西区、九龙城、南区、油尖旺、湾仔、东区、北区、离岛、屯门及西贡区议会。
减低飞机噪音的措施
6. 尽管量度噪音的结果显示有关的飞机噪音水平并无违反为新机场而订定的噪音标准,政府仍很关注夜间飞机升降运作可能对各社区引致的滋扰,因此已采取下列措施以减少飞机噪音 的影响:
(a) 从一九九八年十月起,于深夜十二时至早上七时抵港的班机须从西南面降落,惟此安排须视乎风向及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这措施旨在减少航班在晚间飞越人口稠密的地区如沙田、荃湾、深井及青龙头等。 (b) 从一九九八年十月起,于深夜十二时至早上七时内从07R跑道离港的班机,在符合飞行运作及在安全的情况下,须使用经西博寮海峡的南行航线,从而减少航班在晚间飞越人口稠密的地区如红、北角、筲箕湾及柴湾等。(在谘询过各有关区议会及经民航处详细评估后,上述措施于一九九九年一月七日起提早为由每晚十一时开始 ,结束时间则不变,仍为翌日早上七时。) (c) 从一九九九年八月开始,为了减低飞机噪音对机场附近地区的影响,所有向机场东北方向起飞的飞机须采用国际民航组织所订定的噪音消减起飞程序。该程序要求飞机在较短距离内爬升至较高的飞行高度 。为进一步纾缓飞机爬升时所产生的噪音影响,国际民航组织已修订原有的消减噪音起飞程序。新程序要求飞机在到达800或以上的飞行高度时降低动力,采取消减噪音程序。在旧程序下,采取消减噪音程序的最低飞行高度是较高的。从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开始,所有向机场东北方向起飞的飞机须采用新修订的噪音消减离场程序。 (d) 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开始,各航空公司不准编排高噪音的机种* 在晚上十一时至早上七时升降。 为配合国际淘汰高噪音机种的做法,从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起,所有高噪音机种*均不准在本港升降。(*高噪音机种指那些未能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6第一卷第二部分第三章所载的噪音标准的飞机)。 (e) 从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起,在晚上十一时至早上七时时段内,由东北方向进入机场的航机,在运作情况许可下,会使用持续降落模式降落。采用该模式降落的航机会安排在较高的高度开始下降,并且通常使用较低动力飞行,从而减低飞机噪音对西贡及马鞍山一带的影响。
(a) 从一九九八年十月起,于深夜十二时至早上七时抵港的班机须从西南面降落,惟此安排须视乎风向及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这措施旨在减少航班在晚间飞越人口稠密的地区如沙田、荃湾、深井及青龙头等。
(b) 从一九九八年十月起,于深夜十二时至早上七时内从07R跑道离港的班机,在符合飞行运作及在安全的情况下,须使用经西博寮海峡的南行航线,从而减少航班在晚间飞越人口稠密的地区如红、北角、筲箕湾及柴湾等。(在谘询过各有关区议会及经民航处详细评估后,上述措施于一九九九年一月七日起提早为由每晚十一时开始 ,结束时间则不变,仍为翌日早上七时。)
(c) 从一九九九年八月开始,为了减低飞机噪音对机场附近地区的影响,所有向机场东北方向起飞的飞机须采用国际民航组织所订定的噪音消减起飞程序。该程序要求飞机在较短距离内爬升至较高的飞行高度 。为进一步纾缓飞机爬升时所产生的噪音影响,国际民航组织已修订原有的消减噪音起飞程序。新程序要求飞机在到达800或以上的飞行高度时降低动力,采取消减噪音程序。在旧程序下,采取消减噪音程序的最低飞行高度是较高的。从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开始,所有向机场东北方向起飞的飞机须采用新修订的噪音消减离场程序。
(d) 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开始,各航空公司不准编排高噪音的机种* 在晚上十一时至早上七时升降。 为配合国际淘汰高噪音机种的做法,从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起,所有高噪音机种*均不准在本港升降。(*高噪音机种指那些未能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6第一卷第二部分第三章所载的噪音标准的飞机)。
(e) 从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起,在晚上十一时至早上七时时段内,由东北方向进入机场的航机,在运作情况许可下,会使用持续降落模式降落。采用该模式降落的航机会安排在较高的高度开始下降,并且通常使用较低动力飞行,从而减低飞机噪音对西贡及马鞍山一带的影响。
监察飞机噪音
7. 民航处为密切监察上述消减飞机噪音措施的实施,已装置了一套飞机噪音及航迹监察系统,以帮助评估飞机飞行情况及飞机进出机场时所产生的噪音影响。现时全港共装设了十 六个噪音监察站,分别位于沙螺湾、东涌、阴澳、汀九、大榄、青衣(两个监察站)、葵涌、大围、中半山、北角、东半山、筲箕湾、荃湾西区、青龙头及马湾。
8. 对于上文第7段(a)及(b)所述的措施,下面表一及表二综合了有关的统计数字。其结果显示绝大部份飞机升降运作都能符合措施的规定。其中只有少数因各种运作上的情况,例如当时的风速、导航系统的维修保养或航空交通条件等等而未能遵照该等措施运作。
2007年一般夏季繁忙日每小时航机升降架次(只包括国际民航班机,直升机除外)
投诉飞机噪音
9. 如对飞机噪音有任何意见或投诉,可致电民航处热线:2769 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