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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及投資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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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及投資促進


中央人民政府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皆同意在CEPA框架下的7個方面加強相互的合作:
  • 貿易及投資推廣
  • 加速清關
  • 商品檢查及隔離,食物安全及質素標準化
  • 電子商貿
  • 法律及規則透明度
  • 小型企業與中型企業的協作
  • 中藥及醫藥界的協作

 全新的貿易及投資促進措施將會便利香港與內地之間的貿易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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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貿易署施行的貿易及投資促進措施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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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14/6/2006